國有股東不愿割肉,民營股東不愿削減債權
本報記者 王佴 齊姝 發自廣州
距12月7日被廣州市中院裁定破產已經過去了一周時間,雖然廣州家誼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家誼超市”)在3天時間內做出了新的和解方案,但截至目前,這份方案在股東內
部及債權人間仍然存在極大的爭議。
啟動資金該從何來?
最大爭議在于5000萬元啟動資金的來源。
新和解方案稱,由于2003年6月27日,國有股東和民營股東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起3年內不得轉讓。而在此期間,家誼超市卻發生了股權變動,四家國有股東將所持80%股權中的50%轉讓給民營股東,獲得5000萬元轉讓費。由此,股權結構更改為民營股東占70%,國有股東占30%。
新方案提出對此次違規行為進行糾正,國有股東收回其不當轉讓的50%股權,復原擁有家誼超市80%的股權,民營股東復原股權20%,而國有股東原轉讓股權得到的5000萬元將予以退回,但民營股東原承接的5000萬元資金也不予收回,而是改為將家誼超市原購買的島內價等公司51%的股權復原轉回給民營股東。由此,“家誼超市將可以順利、合理、合法地取得5000萬元的啟動資金。”
但這個思路遭到了國有股東的強烈反彈,“這顯然是將擔子重新壓回到了國有股東的身上!
據了解,方案中所謂的違規重組事件,緣于當時一次極具政府行為色彩的重組,此次重組秘而不宣,家誼超市諸多供貨商和合作伙伴直到2004年家誼超市身陷困境時,方始知情。
知情人士透露,轉股是在廣州市政府協調下完成的,廣州市商業局領導列席了為此召開的股東會議。由于家誼超市是“政府工程”的產物,四家國有股東參與原本是政府意愿。至2003年時,家誼超市出現經營乏力,前景堪憂,國有股東信心動搖,視家誼超市為包袱而“急于甩掉”;而讓民營股東接盤,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政府意志”。
在政府退出時,還與民營股東簽署了補充協議:四家國有股東在家誼超市雖減持至30%,但在股權轉讓三年半時間內(自 2003 年7 月至2006 年12 月),事實上享有54%的分紅權益,即各家分享13.5%的年收益。期滿后,再行商定以后的分紅比例及股權轉讓事宜。
賣店套現
除前述方式外,重組方案還提出第二個解決啟動資金的途徑:經過論證,家誼超市將擇優重開15家左右的核心門店,其余近十家門店將轉讓出售,爭取回收1500萬元以上的轉讓費。
但債權人代表卻對方案中債權的削減與償還安排表示不滿。
該方案希望:首先,家誼超市的全部債權應予以削減30%,削債后的財產狀態實現正資產,以此取得經營與合作的優良財務基礎;其次,在債務償還安排方面,將國有股東退回的5000萬元,全部安排為首期債務的償還款項,其中,對支持重組開門、保護門店資產完整的業主債權優先首期全額償還;對部分準備轉讓的門店就欠租應首期償還一半,其余訂立可行的分期還款協議,其他債權人,首先償還削債后債權的15%,其余訂立可行的分期還款協議。
“15%的償還比太低了,這樣的和解條件,我們認為還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币晃粋鶛嗳舜肀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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