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韓瑞蕓 云南報道
據中國銀監會統計,配合中央對農信社的改革政策,各省出臺的地方性扶持政策多達18種。同時,由于省級政府承擔了幫助農信社清收舊貸、打擊逃廢債的職責,僅2004年,全國農信社共清欠1194億元。
“如果不把管理權交給地方,改革效果肯定不會這么好。”云南省農村信用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梁希勇對此深有感觸。
云南省副省長程映萱常說,信用社不是錢袋子,信用社的錢應該用在三農上。我們不光要把以前欠的錢要回來,還要讓各級干部知道不能想怎么用錢就怎么用錢。
11月,本報記者就云南省農信社目前開展的清欠工作采訪了程映萱。
到期不還開除公職
《21世紀》:機關事業單位和國家公職人員拖欠農信社的貸款是個全國性的普遍現象。清理這筆欠款也是個老大難問題。云南在這方面的實際情況是怎么樣的?
程映萱:截至2004年9月底,云南省縣鄉機關事業單位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或為企業等單位擔保拖欠貸款本金6.6億元,國家公職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或為他人擔保貸款本金3.83億元。這兩項相加一共有10個億,相當于云南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總額的逾五分之一。
《21世紀》:據了解,因為村委會不具備貸款資格,村長會以自己個人的名義貸款為村里謀福利。類似這種情況,你們是怎么處理的?
程映萱:我們要求,對于國家公職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在清貸過程中,要嚴格依法認定貸款償還責任人。截至2004年9月30日,在農信社有逾期未還的貸款本息和為他人擔保的逾期貸款本息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國家公職人員,均屬本次清收對象。
這里還要區分三種情況:一是公職人員本人的貸款,由本人償還;二是公職人員為他人擔保貸款,由擔保人負責催還并承擔連帶責任,逾期不還的,由擔保人負責償還;三是公職人員私貸公用的款項,依照法律規定,本著“誰簽約,誰承擔還款責任,誰用錢,誰負責還款”的原則進行處理。拖欠貸款的公職人員必須在2005年4月30日前還清本人貸款本息和為他人擔保的貸款本息。
對長期拖欠和拒不償還的公職人員應該采取必要的行政、法律手段。
省政府要求,2005年4月30日后仍未主動還清本人貸款本息和為他人擔保貸款本息的公職人員,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其進行通報批評,責令欠款人員在2005年5月31日前還清;到2005年5月31日仍未還清貸款的公職人員,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公職人員管理辦法處理,對限期內還款不到位的公職人員,采取“五不”的辦法,即不提拔、不調動、不評先、不加薪、不晉級,并對其進行誡免談話;目前已提拔或在重要崗位上工作的信用缺失干部,要根據情況給予必要的調整,同時,對情節惡劣的要通過司法途徑,依法提請司法機關強制清收。
《21世紀》:你所說的對個人限期清收的辦法還是非常嚴厲的。有沒有真正實施過呢?
程映萱:比如,大理州洱源縣政府責成拖欠貸款的公職人員的單位,先由單位墊付欠款,再按月從其工資中扣收。麗江市對兩名拖欠數額較大,到期不還的公職人員動真格的,給予一人開除公職,一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留用兩年的行政處分,使其他欠貸戶受到很大的震懾。
紅河州屏邊縣采取了多種措施清收。一是成立清收小組,抽調專人組成清收辦,對欠貸戶挨家挨戶送達催收通知書,讓其簽字認可;二是對不按期還款的90人,在縣有線電視臺和集鎮貼公告進行曝光,對10人進行了誡免談話;三是通知單位停發拖欠人員的工資,扣收貸款本息。到6月末,屏邊縣農村信用社共收回公職人員貸款本金和利息68萬元,占應清收數的80%。
單位清欠是“老大難”
《21世紀》:和公職人員清欠相比,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清欠工作會不會更難些?
程映萱:截至2004年9月30日,凡是在農村信用社有逾期未還的貸款本息和為其他單位擔保的逾期貸款本息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都必須限期歸還。屬于機關事業單位拖欠農村信用社的貸款,由欠貸單位限期償還;屬于機關事業單位為其他單位擔保的貸款,擔保單位負責催收并承擔連帶責任,逾期不還的,由擔保單位負責償還。
省政府責成各地政府認真清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拖欠貸款的情況,摸清底數,制訂清欠計劃,采取清收措施,及時發出清收通知書,督促擬定還款計劃,限期歸還。我們同時要求,各單位合理安排資金,壓縮開支,逐步安排單位資金專項歸還拖欠和擔保的農村信用社逾期貸款本息。在歸還有困難的情況下,可用資產、土地等置換所欠貸款本息。也可用土地出讓增值部分沖抵所欠貸款本息。
省政府還制訂了對機關事業單位清欠時間表。要求在2005年1月30日前,各地政府根據摸底情況,制訂清收計劃;2月10日前要將清收通知書發送欠款單位;4月30日前要按照清收通知書歸還欠款,不能如期歸還欠款的,要寫出書面報告。
《21世紀》:現在已經是2005年底了,清欠工作效果具體怎樣?
程映萱:截至9月末,我省各級政府共幫助農村信用社收回機關事業單位和國家公職人員拖欠的貸款9307筆,金額1.65億元。其中,機關事業單位拖欠的貸款880筆,金額6844.9萬元;國家公職人員拖欠(擔保)的貸款8427筆,金額9726.5萬元,清欠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但從全省來看,清欠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清欠工作上。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許多地區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一些機關事業單位持觀望態度,找借口,推卸責任,一些公職人員倚仗其貸款已喪失訴訟時效,產生賴賬思想。
二是總體清收速度進展緩慢,各地清欠工作成效差異大,發展不平衡。截至6月31日,收回率最高的是文山州,已收回機關事業單位貸款147筆,金額1167.6萬元,占比達38%,收回公職人員欠款1078筆,金額1154萬元,占比39%。保山清收公職人員貸款363筆,金額641萬元,占比30%;德宏清收機關事業單位貸款達16筆,金額817萬元,占比24%;紅河、楚雄、昭通三個州清收公職人員貸款達20%以上;迪慶僅收回9萬元,占比0.89%;西雙版納收回1.3%;怒江收回6.6%。
三是行政執法難度大。部分單位、企業和個人的欠債(或擔保),農信社通過法院起訴阻力較大。部分貸款由于發生時間早,貸款單位不具備貸款和擔保資格,造成農信社的債權落空;部分欠款單位雖由法院判決還款,但執行難,貸款無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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