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查處52起官煤勾結案的啟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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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9日 10:54 正義網-檢察日報 | |||||||||
作者:覃匡龍 一段時間以來,重特大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接二連三。造成171人死亡的黑龍江省七臺河東風煤礦“11·27”特大爆炸事故悲憂還未拂去,12月7日唐山市開平區劉官屯煤礦又傳來爆炸聲目前已有74名礦工罹難……面對頻發的礦難,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一針見血地指出:煤礦安全事故頻發的癥結就在“官煤勾結”。
一邊是礦難難遏,一邊是官煤勾結,檢察機關該有何作為?來自四川省檢察機關的消息說,今年以來,該省檢察機關已在礦業秩序整頓中立案查辦貪污賄賂案件52起58人,涉嫌貪污受賄金額800余萬元,其中縣處級干部19人。(據《檢察日報》11月22日消息) 一年之中一個省僅在礦業秩序整治中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就達52起58人,這一方面說明四川省檢察機關找準了職務犯罪案件高發區,另一方面也說明礦業腐敗的嚴重性和波及面。數字顯示,該省查辦的這些涉礦案件中多數存在官煤勾結現象,多數犯罪主體是領導干部,且為掌握直接管理礦產資源權力的官員。所以,檢察官也得出了與李毅中局長一樣的結論:煤礦安全事故頻發的癥結是“官煤勾結”,“官煤勾結”衍生了該行業的腐敗犯罪。 找到了安全事故頻發的癥結,看到了衍生腐敗的嚴重性,我們一方面要加大查處事故背后職務犯罪行為,一方面還要提前預防,力爭將危害消弭于未萌。讓我們再看看四川省檢察機關的做法。 鑒于造成礦業腐敗的主要原因是權力介入了市場資源配置,四川省檢察院提出,應將礦產采取有償公開出讓,并對涉礦審批的內容向社會公開。參與查辦“官煤勾結”案件的檢察官還建議,各相關部門應形成監督合力,有效實行分權措施,使礦產資源領域的國家工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受到監督制約。嚴禁各級領導干部個人或以他人名義違法經商辦礦,并設定國家干部親屬經商的“禁區”,杜絕其與非法利益產生關系。 不僅如此,四川省檢察院還要求所屬兩級檢察機關配合地方黨委、政府打擊“官煤入股”的總體部署,積極對入股煤礦的官員進行清理,對礦山進行整治。攀枝花、雅安、廣元、瀘州、涼山等重點地區至今已取締無證開采礦山礦井500多座個,整頓不合格選廠130多家,清繳稅費1000多萬元。雅安、廣元等地先后有100余名干部主動退出辦礦或礦山經營領域。這是未雨綢繆之舉,鏟除“官煤勾結”的土壤,對防止礦難發生有著釜底抽薪的作用。 12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在傳達學習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的會上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決打擊各種犯罪特別是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力度。四川省檢察機關立足當地實際,圍繞大局開展檢察工作,一年查處52起“官煤勾結”案件,足以說明他們大局意識強,問題看得準,工作力度大。他們的實踐顯現了檢察機關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積極履行檢察職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努力和作用。 (本報評論員 覃匡龍)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