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之前,北京市再生水利用將達到2.5億噸
本報記者 常菁 發自北京
北京市今后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節水設施建設將在北京市規劃委、北京市建委、北京市水務局三部門的嚴格監督下進行。中水、雨水利用將在建設項目中得到普及,三部門
將形成聯動機制,分別把守節水設施的設計、建設、驗收三關。昨日,《第一財經日報》從北京市水務局獲悉,以上三部門同日聯合公布《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節約用水設施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特別明確了中水和雨水的利用措施。
《通知》規定,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在中水設施建設和利用方面,此次有了詳細規定:建設項目面積達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配套設計、建設中水系統。
針對雨水利用措施,《通知》要求各類建設項目均應采取雨水利用措施。在不增加建設區域內雨水徑流量和外排水總量的前提下,雨水利用要因地制宜,工程一般采用就地滲入和貯存利用等方式。
《通知》還要求,對于違反規定情況的,凡涉及設計單位或施工圖審查單位責任和建設、施工、監理部門責任的,分別由北京市規劃委和北京市建委對責任主體依法進行監督和處罰。北京市水務局按照有關節水法規,對建設項目的節水設施建設情況進行驗收。
據北京市水務局向記者介紹,按照北京市水務局制定的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2007年之前,北京市再生水利用將達到2.5 億噸。2009 年~2010 年,計劃再生水利用率達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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