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各界關注的消費者狀告知名化妝品寶潔SK-II事件已持續了8個多月,SK-II到底存不存在欺詐行為呢?昨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不公開審理的方式進行二審并最終宣布擇日宣判。但上訴人的代理人唐偉對此次庭審比較滿意,認為勝訴可能“有戲”。
據了解,在庭審中,上訴人代理人唐偉主要陳述了被上訴人存在欺詐行為,上訴人呂萍所購買SK-Ⅱ產品的合同應該無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被上訴
人應該“退一賠一”,另外被上訴人應給予上訴人1000元的精神賠償。作為被上訴人的江西凱美百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州浩霖貿易有限公司、寶潔(中國)有限公司分別為自己進行了辯護,其中寶潔(中國)有限公司堅持自己既不是進口商,也不是經銷商,更不是銷售商。
據上訴人代理人唐偉透露,雖然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沒有當庭宣判該案件,但在法庭上總結的爭議焦點為:一是合同糾紛;二是侵權糾紛。唐偉認為,這與一審時法庭上總結的爭議焦點有了很大的改變,因為一審法庭總結的爭論焦點是被告的宣傳是否構成虛假廣告的問題。因此唐偉稱:“經過法庭的辯論,我覺得二審法庭已推翻了一審法庭的判決,狀告寶潔SK-Ⅱ欺詐消費者這個案子應該以我們勝訴為結局。”
對于此次二審,寶潔(中國)有限公司SK-Ⅱ中國區公關經理馮佳路稱:“對于消費者的起訴,我們也一定以法律手段進行答復。我們不會推卸責任,并尊重法庭的最終裁決。”
作者:□晨報記者 申延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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