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報、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記者徐業剛報道:“180元在空中游覽飛行5分鐘”,這曾是浙江千島湖景區向游客推出的一大“誘人”旅游產品。然而,該項目卻因非法飛行近日受到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的嚴肅查處:責令立即停止非法飛行,沒收違法所得28000元,并處罰款28000元,對飛行員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1999年成立的浙江淳安千島湖航空俱樂部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取得杭州市體育局頒
發的體育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為“航空運動”,主要從事航空體育訓練飛行。之后,該俱樂部以每架20萬元從國內某大學購入2架蜜蜂4型水上飛機開始飛行活動。然而,該項目從成立至今未經民航行政主管部門的登記和許可,飛機無適航證,且超越經營范圍從事載客空中飛行,屬典型非法飛行。
2000年8月12日,該項目在成立不久的一次飛行活動中就發生嚴重事故,造成一名飛行員死亡,2名游客落水受傷。針對這一非法飛行活動,民航行政主管部門多次警告,要求其立即停止飛行活動。2004年5月9日,民航浙江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向該俱樂部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飛行活動;5月11日,俱樂部以書面情況匯報的形式向民航浙江監管辦承諾立即停止一切帶游客性質的飛行活動,并進行內部整頓。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此后這一非法飛行活動事實上仍未中止。
為掌握確鑿證據,今年9月18日,浙江監管辦監察員三人到俱樂部暗訪,通過錄像等形式獲取了現場一手證據,發現該俱樂部以體育體驗飛行的名義,向游客售票進行空中游覽飛行,從2004年下半年開始陸續售出207張客票。同時,俱樂部的飛行活動已超出了飛機的使用限制,這種以體育訓練飛行的名義從事空中游覽活動的行為,直接危及公眾安全。
依據《民航法》有關規定,民航浙江監管辦認定該俱樂部超出適航證書規定范圍飛行,且適航證已失效的行為屬非法飛行,其經營活動屬無證經營。今年11月8日,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由此正式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項俱樂部做出上述嚴肅處罰,并成為目前浙江通用航空領域受處罰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
作者:記者徐業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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