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會的吉祥物———福娃上周剛剛面市就引起了搶購熱潮,不少奧運特許商店甚至出現了短時間的斷貨。而高出標準售價許多,且難辨真偽的吉祥物福娃“水貨”,卻在北京秀水街市場意外“現身”。
本報訊 記者 趙秀芹 報道:11月13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工商分局接到舉報,說秀水市場驚現假冒奧運吉祥物“福娃”。攤主強調他們的福娃都是從生產廠家直接提的貨,絕對是
正品。但北京奧組委市場開發部特許經營處當即表示,北京奧組委沒有在秀水市場設立北京奧運會特許商品零售店和吉祥物特許商品臨時銷售點。
14日下午,新秀水市場4層D0057攤位姓朱的商戶主動到朝陽建外工商所接受調查,并帶去了尚未銷售出去的8個“福娃”。朱姓商戶說,這些“福娃”都是從工美大廈奧運特許商品零售點買的,一共買了兩套共10個,并向工商人員出示了在工美大廈的進貨發票。
“未經授權擅自銷售奧運吉祥物,即使賣的是正品也是一種侵權。”朝陽工商建外工商所所長陳小哲說,目前已經沒收了8個未銷售的“福娃”,并對商戶進行立案調查。由于其行為侵犯了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將可能面臨其非法所得最高5倍的罰款。
據調查,北京市朝陽工商分局已經從11月14日開始,派駐工商人員常駐秀水,對奧運特許商品加大保護力度,在任何市場發現假冒商品都將予以嚴厲查處。
北京奧組委和工商部門提醒市民,目前北京地區只有17家特許經營店和48個臨時銷售點經過授權出售吉祥物,并貼有防偽標簽,而且全國統一售價。市民可撥打特許商品客戶服務電話8008100010進行咨詢、舉報和鑒別真偽。
北京奧組委還向社會發出公告,重申嚴格依法保護奧運吉祥物知識產權,未經許可,任何機構或個人均不得為商業目的(含潛在商業目的)使用吉祥物。公告稱,根據國務院于2002年4月1日制訂的《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北京奧組委為吉祥物的權利人,并已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理了吉祥物奧林匹克標志備案手續,并與國際奧委會合作,在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進行了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同時借助合同以及行政措施加大對吉祥物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由于吉祥物可視性比較高,玩具等商品會受到人們追捧,鑒于吉祥物商品種類龐雜,北京奧組委將就一些容易被仿冒、人們喜聞樂見的吉祥物商品申請專利。
《市場報》 (2005年11月16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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