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首征燃油附加費 廣州多收1元爭議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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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6日 08:40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本報記者 李剛 11月15日是廣州開征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的第一天,從即日起到汽油價格跌到3.70元/升前,打的乘客除付計價表所示車資外,還需加付1元“燃油附加費”。 16000臺出租車的司機師傅們大多在忐忑中度過了還算相對平靜的這一天,市民對1元
司機:多收1元終究是多事之源 廣州白云出租汽車公司的劉師傅一大早就出車了,收取“燃油附加費”的告示貼在車內醒目位置。上午多數乘客對多收1元錢沒有表示太明顯異議;但也有一些乘客沒那么好“對付”,有一個乘客臨下車前剛跳表,很不高興再多付1元錢的“燃油附加費”,為了避免爭執劉師傅只得作罷!盎〞r間去爭1元錢還不如花時間去多載一個客。” 比起劉師傅,剛換新車的區師傅可就不大順心了,原因是他開著一臺天然氣環保型出租車。有乘客提出,既然你的車沒有燒油,干嗎還要收“燃油附加費”?區師傅有苦難言,汽油漲價了天然氣并沒有不漲價,但他一時半會兒也說不清這個理,碰到這種情況只好主動放棄“1元錢”。 一些司機告訴記者,每天每班司機師傅可多收25—30元,大約能解決1/5—1/4汽油費。但如果讓自己選擇,寧愿出租車公司少收點錢,政府少收點稅,F在每天每輛車要承擔300元以上的負擔。 也有司機希望將“燃油附加費”這1元錢調到計價表內統一顯示,那樣就不必在計價表顯示之余還另撕一張1元錢的小票。這是引起乘客誤會的根源。 管理方:開征之初就慮及取消之時 廣州市物價局要求司機多作些解釋。物價局稱,不調出租車計價表有因有據。首先調表需45元費用,再者“燃油附加費”并非無限期收下去。當90號汽油零售價回落到3.70元/升以下時,將暫停收取燃油附加費。如采取調計價表的方式,等到油價回落取消“燃油附加費”,司機如不主動把表調回來,就可能會出現無限制收取的漏洞。 物價部門還解釋,本次不采取調整出租車價格也是考慮到“燃油附加費”可靈活處置,出租車價格調上去就很難再往下調。 對于司機要求公司和政府減輕負擔的呼聲,交管部門說,收取“燃油附加費”只是給司機減負的一方面,通過減少管理費和各種稅費,出租車公司和政府將各自為每臺出租車每月減負200元。 乘客:可以理解但不合時宜 多數司機私下認為,在收取“燃油附加費”問題上,市民整體表現大度。在中信大廈某外企上班的陳小姐說,油價上漲收取“燃油附加費”可以理解,她不會為1元錢和司機過不去。但問題是國際原油價已下跌到55美元/桶左右了,與油價最高時相比跌了1/4還多,國內油價什么時候才往下調?有關部門不要老是指望國際油價上漲就減少供應量等著提價,油價跌了還要司機收取“燃油附加費”,這不合時宜。 也有市民表示,出租車成本上升需減負可以理解,但按照司機預測每月可收取“燃油附加費”約800元左右;公司和政府每月擬為他們分別承擔200元,相形之下還是市民承擔最多。這種“減負”似乎有些不合理。 《人民日報》 (2005年11月16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