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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賠償額猛然加碼 最高109萬元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7日 10:53 解放日報

  本報訊 (徐瑞哲) 昨天從民航總局獲悉,《蒙特利爾公約》將于7月31日對我國生效。這意味著,乘坐國際航班的旅客傷亡時,航空公司賠償限額將增加到約13.5萬美元,折合109.5萬元人民幣。

  該國際民航組織公約于1999年簽署,又稱《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主要對國際航空運輸中的承運人,即航空企業的賠償制度作出重大修改。其中,旅客傷亡時,
不論承運人是否有責任,只要損失不是索賠人一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承運人的賠償限額增加到13.5萬美元左右。據了解,目前根據1993年版《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暫行規定》,國內航班旅客的傷亡賠償限額僅為7萬元。

  另據該公約,行李賠償時,不再僅按照重量計算損失,每名國際航班旅客以約1350美元為限,約合人民幣1.09萬元。而目前,國內航班旅客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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