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暑期的來臨,再加上今年國家提出積極發展紅色旅游,暑運需求將更加旺盛,對旅客而言,如果機票遺失了,確實很麻煩。為解決旅客機票遺失的問題,南航海南分公司工作人員為旅客提供了以下方法(南航僅受理南航有效機票的報失),供旅客參考。
旅客的機票全部或部分遺失,旅客應以書面形式盡快向南航申請報失。旅客須出示其有效身份證件及有旅客簽名的關于遺失機票情況的書面說明,應包括遺失過程簡述及原購票
的日期、地點、遺失客票上的航程、航班號、乘機日期以及足以證實該客票遺失的其他資料或證明。上述由旅客提供的所有證件和證明均為原件。如申請報失者不是旅客本人,需出示旅客本人和報失人的有效身份證件。遺失的團體機票或對退款有限制的機票的報失手續必須在停止辦理乘機手續前辦理。
南航在接到旅客報失申請后,協助旅客填寫《中國南方航空公司遺失票證報失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旅客須在《申請書》上簽字確認,一式三份,受理遺失票證報失的部門將備案資料與每份《申請書》附在一起,旅客保存一份。
在經過十二個月后的三十天內,旅客需提供與機票必須符合的有關身份證件和《申請書》原件及上述的相關備案資料外,在遺失機票沒有被冒用、冒退或冒領的情況下,可辦理相關退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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