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6月29日,江西省電力公司發出《關于進一步規范對多經企業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多經企業在2005年底前退出主業、退出供電和營業區,進一步規范主業與多經企業的關系,規范多經企業運作,把多經企業培育成為“四自兩體”的現代企業。
該省公司提出,規范多經企業工作的總要求是“三退出、兩規范、一分開、年內到位”。
“三退出”是指退出主業、退出供區、退出營業區,即退出原主辦單位的主營業務;退出對變電站、輸配電線路的投資經營行為,不得搞直供;退出電力營銷業務。“兩規范”一是規范業擴報裝業務。即對新裝、增容、變更、業擴工程、竣工驗收、裝表接電等業務,堅持實行業主“一口對外、閉環流轉、分級審批、限時辦結”的管理原則;堅持主業對用電報裝的客戶自建工程必須按規范程序辦理,實行統一流程、統一規范、統一標準,并納入營銷信息系統管理;堅持業擴工程“三不提定”原則;堅持業擴工程設備材料采購應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招標制。二是規范員工持股行為。即員工投資辦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法人治理、資金籌集、資本運營、生產經營、股利分配等方面嚴格規范運作;在股權設置、持股比例、購股資金來源等方面嚴格規范操作,不能通過無償量化的方式持有股權;產權轉讓要規范有序,做到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避免少數人操縱,損害國家、企業和員工利益。“一分開”就是主多分開。即多經企業要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明晰產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與主業脫離行政隸屬關系,工資分開,人事分離,實現主業和多經真正意義上的分開。
該省公司要求“三退出、兩規范、一分開”的工作必須在2005年底完成,真正把多經企業培育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的“四自兩體”現代企業。
這個省公司在通知中還對多經企業的資產管理、資本管理、投資管理、關聯交易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監督管理等提出了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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