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協會辟謠 國產啤酒甲醛殘量低于包裝飲用水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5日 07:44 新聞晨報 | |||||||||
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通過晨報首次出面公開辟謠時稱 □晨報記者 李銳 國產啤酒“甲醛門”風波愈演愈烈,而在這場風波中,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秘書長杜律君這個關鍵人物,一直沒有公開站出來澄清與她有關的一些說法。不過事態到昨天
中國釀酒工業協會是國內唯一的國家級酒類專業社會團體,下設啤酒分會等多個組織。據悉,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將于近期采取行動,委托國家啤酒質量檢測權威部門,采集市場上的國內外品牌啤酒樣品,進行“甲醛”含量的專門檢測,并將檢測結果盡快向公眾公布。另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近期也將針對“甲醛啤酒”問題公開表態。 “甲醛”可允許作食品工業加工助劑使用 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稱,在《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2760-1996附錄D中,“甲醛”出現在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推薦名單中;在1999年6月化學工業出版社發行的食品添加劑手冊中,分類產品07110號介紹了“甲醛”的性狀、質量指標和用途,也提到可用作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所謂的“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是指,使食品加工能順利進行的各種輔助物質,與食品本身無關,一般應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的應規定食品中的殘留量,其本身也應為食品級商品。 在啤酒釀造過程中使用“甲醛”作為加工助劑,并非是中國啤酒企業的獨家創造,而是國外啤酒界為了提高啤酒的非生物穩定性,發明的一種啤酒生產工藝。因為“甲醛”使用方便,延長保質期的效果明顯,至今國外的一些啤酒生產教科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中,依然將“甲醛”列為啤酒的生產助劑。 目前我國的大型啤酒企業都已應用PVPP、單寧和硅膠等加工助劑替代“甲醛”,提高啤酒非生物穩定性的生產工藝。鼓勵所有的啤酒生產企業,加強相關技術研究,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控制“甲醛”使用量,進而逐步不用或少用“甲醛”助劑:推薦“甲醛”使用量一般為麥芽使用量的150ppm到300ppm。 啤酒“甲醛”殘量與“助劑甲醛”無關 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解釋,在啤酒的生產過程中,大部分“甲醛”在糖化醪中和花色苷等物質聚合,少量殘留在發酵過程參與酵母代謝,同時酵母代謝本身也會產生微量“甲醛”。成品啤酒的“甲醛”殘留量幾乎和糖化時是否使用“甲醛”沒有關聯。 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近年來檢測的國產品牌啤酒,其“甲醛”平均含量在0.3毫克/升左右,各品牌之間差距不大,且殘留量遠低于近期有些媒體報道的1.2毫克/升。而世界衛生組織(WHO)認可的包裝飲用水“甲醛”含量的上限是0.9毫克/升,遠高于我國啤酒產品的實際檢測值。 書面說明結論稱,長期以來,我國啤酒的“甲醛”殘留量基本都在限量以下,生產中使用或不使用“甲醛”,只要工藝不出現異常,其殘留量都在較低范圍,最終啤酒產品中的“甲醛”含量并不比其它食品高,完全可以放心飲用。 釀酒協會啤酒分會怒斥“甲醛炒作” 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有關標準,標準中涉及了食品中“甲醛”殘留量的限量標準。衛生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5年3月14日公告,發布的GB2758-2005《發酵酒衛生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2005年10月1日實施)中,新列入的啤酒“甲醛”殘留量指標為不大于2毫克/升。 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在書面說明中怒斥,有關啤酒中“甲醛”含量問題曾于兩年前被某些媒體炒作過,當時對啤酒行業的發展造成了一些影響;近期恰逢國家剛出臺相關標準之際,“甲醛”問題再次成為公眾的熱門話題,暫且不知此次事件的炒作者是何意圖,但以此對國家、對行業造成的影響以及對消費者造成的恐慌是有目共睹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