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口7月14日電 (記者 卜云彤) 距離瓊海市萬泉河飲用水取水點僅幾公里的利發膠廠無處理排放污水,在投產時竟然通過瓊海市環保部門的“環境評估”,而且在污水無處理排放的情況下,竟然堂而皇之地連續生產了近5年。
海南省人大組織的《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暨海南江河環保世紀行活動日前到現場檢查指出,萬泉河是海內外知名的海南標志性風景區,環保部門應該理直氣壯地依法執法。
利發膠廠2000年投產時,就沒有治污措施,經常偷排污水。瓊海市環保部門2004年11月18日檢查發現,這個廠污水中COD達到1549,氨氮達到260.3;而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COD僅為100,氨氮僅為15。環保部門今年6月24日再次檢查時,利發膠廠污水COD已經達到1916,氨氮達到755。雖然去年環保部門曾經對利發膠廠罰款5萬元,但膠廠依然我行我素地繼續邊罰款邊生產。因為罰款比起企業巨大的利潤來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數字,違法付出的成本實在太低。在距離萬泉河取水點50公里的瓊海市東太農場膠廠,污染也十分嚴重,污水多年處理未達標直接排放萬泉河。記者來到河邊,在數百米的視線范圍內,萬泉河水已經變黑變臭,根本不能作為飲用水源。東太農場的膠廠廠長介紹,去年膠廠產值5000萬元,利潤800萬元。記者看到農場場部前的廣場花木茂盛整齊,雕塑豪華氣派,但他們就是不愿每年掏出10多萬元治理污水,而多年任由不達標的污水污染下游的萬泉河。海南省人大執法檢查組嚴厲地指出,瓊海市環保部門是對幾個老板的利潤負責,還是對下游幾十萬群眾的飲水安全負責,這是一個不容回避的嚴肅問題。檢查組要求,環保部門再也不能執法“缺鈣”了,應該立即對利發膠廠、東太農場膠廠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在污水處理沒有達標之前,企業不得再進行生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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