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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多城市污水直排黃河 政協常委建議加快防治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8日 10:47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7月8日電 (記者 李薇薇 陳菲 顧瑞珍) 在黃河甘肅段,65.22%的城市生活污水未經處理就直接排入黃河,導致黃河水嚴重污染。如何防治黃河甘肅段水污染問題,引起全國政協常委的關注。

  “污染總量大,環(huán)境形勢嚴峻;歷史欠賬多,資金投入不足,部分老企業(yè)污染治理難度大;管理制度滯后于實際工作,水污染防治法需要修改完善;城市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
困難較多。”正在北京舉行的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全國政協常委鄧成城指出,目前黃河上游甘肅段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存在四大問題。

  據了解,黃河甘肅段廢水排放總量為2.12億噸,其中工業(yè)廢水為0.67億噸,僅占31.5%,其余為城市生活污水和面源污染。甘肅省現有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11座,能夠達到二級處理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僅有4座,全部集中在省會蘭州市,城市污水處理率平均僅為34.7%。甘肅省許多企業(yè)建設于“一五”“二五”期間,大多屬于“三高一低”類型,污染防治歷史欠賬較多。另外,國家尚未出臺排污許可證和總量控制的實施辦法,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發(fā)放和總量控制工作缺乏法律依據,難以在面上推開。

  為此,鄧成城建議,要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健全環(huán)境管理制度。建立以污染控制新技術條件下的排放標準為基礎的水環(huán)境標準體系,以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作為水污染防治管理的主要內容,增加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操作性。將市場機制和經濟手段運用到水污染防治中,推進排污權交易工作,重視公眾參與的作用。強化環(huán)保部門統一監(jiān)管職能,賦予限期治理的決定權。制定嚴厲的刑事制裁制度,對超標排放污染物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行為,不但要課以行政、民事處罰,還要處以刑事制裁。

  同時,還應將黃河甘肅段水污染防治納入國家“十一五”發(fā)展規(guī)劃,并對江河源頭地區(qū)采取生態(tài)補償政策,鼓勵下游受益地區(qū)支持上游地區(qū)污染防治工作。由國家統一制定跨省界流域水污染防治規(guī)劃,明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目標、任務、職責,根據各地經濟發(fā)展現狀,明確水質改善總體目標,確定各地水污染防治的具體措施和扶持辦法。同時,加大對跨界河流的監(jiān)督管理,確保下游水質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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