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雖然已經有八個省轄市實施了電動自行車“三包”規定,但是實際上電動車的投訴還是有增無減,而這其中的主要原因還是電動自行車本身質量存在隱患。記者昨天在省消費者協會采訪了解到,下半年省消協將著重開展針對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調查,將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品牌公布于眾。
省消費者協會的一項分析調查表明,目前電動自行車確實存在“硬傷”。整車重量超
重。根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應該小于40公斤,然而現實的情況是,很多企業盲目追求豪華,在車上增加不必要的附件,導致整車自重超標。有的電動車整車超重最重的達61公斤,其直接的后果就是,一旦沒有電力,需要人力騎行的話,騎車人將吃足苦頭。
另外,電動自行車車速嚴重超標也是該類產品的普遍問題。按照國家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但是為了吸引消費者,一些廠家在設計電動自行車時,別有用心地給電動自行車上加裝了一個限速裝置,當國家有關部門進行質量監督抽查時,限速器就可以將車速輕易地控制在20km以內,而當消費者要求提高車速時,廠商或者經銷商只要將限速裝置連線拔掉便可,這樣就給消費者安全構成很大威脅。
電動自行車制動性能,也就是剎車系統超標也是直接威脅消費者安全的通病。按照國家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的制動性能應≤4米,但是實際上,一些電動自行車的制動性能卻超過了6米。調查分析指出,制動性能差,極易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制動性能差的主要原因:有的是設計水平、加工水平、裝配水平等不符合質量標準;有的是整車重量超標,給高速行駛帶來很大慣性,影響了制動系統的可靠性;有的車在銷售前未按國家標準要求對制動系統進行嚴格調試,導致制動系統不合格;還有的因車速設計過高,破壞了制動系統的可靠性。“我們將會對一些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品牌進行曝光。”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居蘇生秘書長告訴記者,目前省消協正在著手準備組織開展全省性的針對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調查,通過入戶調查,隨機走訪,座談會,刊登調查問卷等形式,深入剖析造成電動自行車投訴率高的真正原因,從消協自身的角度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居秘書長同時表示,屆時將會將調查結果以及失信或是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品牌公布于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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