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潘慧敏 實習生 喬大偉
金報訊 新世界百貨海曙店有個規定:員工上班必須統一使用公司配發的透明袋裝必需品,不能帶手機、食物、現金進賣場。為落實這個規定,每個月公司樓管都會進行突擊檢查。前天,在樓管檢查時,有員工的手機被沒收了。
員工:我不在場拿走手機合法嗎
前天下午5:00至6:00,新世界百貨海曙店4名樓管對4個樓層的員工柜臺進行了一次突擊檢查。
方葉(化名)是新世界百貨海曙店的營業員:“我從食堂吃完飯回來,發現放在柜臺里的手機、現金都不見了。后來別人告訴我,樓管剛才在檢查時,把我們東西沒收了。柜臺上有兩張罰單,每張罰款金額都是50元。”
“店里雖然規定員工不得帶手機進賣場,但我怕家人有急事找,一般都設成振動偷偷帶進來。”方葉說:“我不在場,就這樣把東西拿走了,合法嗎?”
公司規定,違規員工必須在3天內自動將罰款交到“銀庫房”,然后可以取回沒收物品,如果超過3天,則要罰3倍。
商場:賣場不是私人場所
新世界百貨海曙店分管營運的錢經理說,商場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質量,會定期對賣場進行檢查。公司規定每個員工進賣場時,只能把必需品如柜臺鑰匙、化妝品放在統一配發的透明袋中。員工進商場后,工作間、柜臺都是商場的工作場所,而非私人場所。所以,樓管有權在上班時間對公共場所進行檢查。據了解,在前天的大檢查中,被罰最多的就是帶手機進賣場。
錢經理說,對于這一系列規定,公司也有配套措施。如為了讓員工和家人聯系,辦公室兩臺總機或柜臺電話都可以使用;為了最大限度保證員工私人物品安全,規定在員工上班集中期間定時開放更衣室。如果員工在非開放時間進去,則要填寫一張“非更衣室開放時間申請表”,經樓管同意后,由女保安陪同進去。
據錢經理統計,前天約有20個員工沒有遵守規定,公司要給予相應的處罰,罰款統一交到財務部,用來獎勵表現好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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