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孟傀 李小亮 崔寧華
“我們小區6套經濟適用房建得像別墅,其中一個買主竟然是開發這個小區的公司老板的老婆。他家資產據說有數千萬,他怎么就能買到本應該只有困難家庭才有資格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呢?!這個老板還是政協委員,他的這種做法影響很不好。”近日,江蘇鎮江市盛達新村小區住戶不斷有人向本報反映這個一直盤踞在他們心中的困惑。接到投訴后,本報記者
近日展開了深入的調查采訪。
“經濟適用房”建得像別墅
據介紹,盛達新村始建于1993年,是經濟適用房住宅小區,使用地塊是政府劃撥地。該小區的開發商為鎮江市京口盛達房地產公司,法人代表歐陽宏。
小區業主們投訴稱,盛達新村180號,1998年規劃時為兩層樓的幼兒園,無論是小區規劃圖紙還是售樓沙盤模型上都是這么顯示的。但是到了2001年,開發商卻將其擅自改為聯排別墅,自東向西共6套。每套都三層,建筑面積將近180平米/套,最初售價1650元每平米,后來售價高達2000元左右每平米。一套房子售價在30萬元左右,和當時的別墅價格差不多。令住戶們感到不解的是,開發公司老板歐陽宏竟將聯排別墅最東面01號留給自己用了,產權人姓名為戴桂香,是他老婆。
近日,記者來到盛達新村,在現場記者看到,180號樓建得果然和周圍的經濟適用房不一樣:別處的都是6層高,它只有三層。這棟樓只有6戶人家,上下三層都是同一個戶主,每家都有一個小院子,里面擺放著花草盆景。在其不遠處,還有三間汽車車庫。因此,小區其他住戶們都稱其為私家別墅。
尋找神秘的歐陽董事長
隨后,記者來到京口盛達房地產公司,該公司綜合辦董主任告訴記者,歐陽董事長不在,有什么問題可以問他。
記者問他盛達新村小區的土地是國家劃撥的,是建經濟適用房的,并且當初規劃時,180號房子所在地是建二層樓的幼兒園,現在怎么建起了聯排別墅?董表示這個問題他不太清楚,他是去年才來的。
臨走時,記者給董主任留下了聯系方式,希望其向歐陽董事長轉達一下記者的采訪意圖,能得到他的明確答復。可是,讓記者感到遺憾的是,等了幾天都沒有等到歐陽董事長的電話,撥打董主任提供的歐陽董事長的手機,總是撥打不通。無奈之下,記者只好再次和京口盛達開發公司聯系。然而,仍然找不到歐陽董事長。
盡管如此,記者仍想和歐陽直接聯系。據說歐陽董事長是鎮江京口區政協常委,也是鎮江市政協委員,于是記者撥通了鎮江市政協委員會信訪辦張主任的電話,想通過張主任幫助協調了解一下情況。
隨后,張主任給記者答復說,他們已經和歐陽談過話了,并且還給他提了個醒。至于具體問題,政協不好過細地問。最后,張主任表示,歐陽的行為只是他個人的行為,跟政協無關。
規劃局竟沒有“180號”檔案
為了了解事實的真相,無奈之下,記者冒著酷暑來回奔波于國土、規劃、建設、房管、物價等各個相關部門。
在鎮江市規劃局,當記者表明來意要求采訪時,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負責規劃這塊地的處長去歐洲了,讓記者過四五天再去采訪。在該規劃局規劃技術處,記者和一個胡姓工作人員聊了起來。
胡表示他知道盛達新村開發商歐陽宏,也知道他是政協委員。
同時,他說歐陽如果真的在國家劃撥地上將原來的計劃的幼兒園建成別墅,無論從土地的角度還是規劃的角度,他都觸犯了相關規定。
最后,記者提出想查一下盛達新村的規劃圖。胡同志很熱情的為記者聯系到城建檔案管。在檔案管,工作人員為記者在電腦里搜索了很長時間。可是奇怪的是,盛達新村180號“別墅”樓的檔案怎么也查不到,而其他6層高的經濟適用房卻能很輕易的找到了。
在鎮江房管局經濟適用房管理處,一位夏處長告訴記者,當時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審批是由他負責的。當記者提出,開發公司老板歐陽據說有數千萬資產,他老婆怎么有資格購買經濟適用房呢?夏處長表示,當時他們的審批都是按政策執行的,歐陽即使真得有很多錢,在工資上也并一定能看出來,而且,還有他們單位的公章在上面做“證明”,因此房管局也沒有辦法。
隨后,夏處長拿出了一張題頭“鎮江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復印件給記者看。上面清晰的寫著,申請人“戴桂香”,上年收入“12000”。配偶“歐陽宏”,上年收入也是“12000”。房屋坐落“桃花塢路180號”,售房單位“盛達房產”,建筑面積180.69平米/套,銷售單價1900元每平米……在“申請人單位意見和配偶單位意見”欄里均蓋有“鎮江市京口盛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紅印章,經辦人和日期均為空白。在“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處意見”欄里,蓋著“鎮江市經濟適用房管理處銷售審核專用章”,經辦人空白,蓋章日期很模糊。
對于這張“申請表”,投訴人頗有異議,他說,歐陽宏開發的經濟適用房,以他老婆的名義購買,年收入都說是12000元,證明該收入是否真實的單位也都是盛達開發公司。而歐陽宏就是這個開發公司的老總,蓋個單位的章其實是輕而易取的事情。這其實不就是在“自己給自己做證明”嗎?因此,這張表上收入的真實性讓人不得不產生懷疑。
盛達無法提供“核價表”
幾天來,記者也多次和鎮江國土局聯系。該局監察支隊吳紅根隊長告訴記者,他們也接到了該舉報并且已經立了案,目前正在調查之中。他說,現在他們還不敢下定論,等各個部門的調查材料送上來后,才能定性。記者詢問需要多久才能調查出結果,吳隊長表示,這要看歐陽的配合程度了,如果他配合,幾天就可以出來。如果他并不配合,國土局會采取一些其他方式調查,大概需要兩三個月。
那么,假如這個事實成立,歐陽將受到什么處罰呢?吳隊長說:“房子畢竟建好了,拆掉已不可能,那么他將會被罰款,每平方罰款30元。同時,他還要把數十萬元的‘土地出讓金’補齊。也就是說,取消經濟適用房享有的所有優惠政策,按商品房對待。”
記者從國土局得知,他們在調查此事時,在要求盛達開發公司提供物價局的核價表時,開發公司沒有提供出來,并說他們這幾套房子沒有去物價局核價。
經濟適用房怎么可能不核價呢?!為了證實國土局的說法,記者又趕到鎮江物價局了解情況。房價處的霍處長說,如果是經濟適用房就必須要核價,房價也不可能太高。但是如果是別墅,那么就不要到物價局核價了,價格自己定。如果真像國土局說得那樣,那么,盛達開發公司就違規了。對此,霍處長要求記者將相關材料提供給他們,以便查處。
這套豪華的住宅到底是經濟適用房還是別墅?如果是別墅,那么,開發商就是在國家劃撥的“免費”土地上建商品房,那么開發商就要受到相關職能部門的處罰;如果是經濟適用房,它為什么不到物價局核價?本報將繼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