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6月30日《人民日報》報道,民航總局在上海召開聽證會,討論以低成本低票價為賣點的新民營航空企業———春秋航空公司的旅客服務差異問題,并在聽證基礎上決定是否準其營運。筆者認為,在實現該公司差異化服務降低成本20%左右的情況下,能否保障精簡后服務基本質量與誘人的低價,是低價航空公司能否成功的關鍵。
據悉,低價航空公司的概念最早由美國西南航空于上世紀70年代首創,具有短航程、
高頻率、低價格、點對點直航的特點,多在二級機場起降,不提供免費餐點咖啡等附加服務。由于成本大幅壓縮,票價比傳統機票低得多,甚至只有大航空公司的三分之一。春秋航空提出的“服務差異”,其實就是在保留航空客運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從量與質兩方面降低服務舒適性,諸如取消機上免費用餐等附加服務。
對于多數旅客來說,坐飛機不再是“面子旅行”,而是追求效率、節省時間的常規快捷旅行,因此,減少一些附加服務的量,適當降低部分附加服務的舒適性并無大礙———如果這種舒適性降低與票價相應大幅下降相一致,他們就不會有意見,低價航空公司也就有了生存空間。這正是市場經濟公平法則的體現。
但是,低價航空的成本潛力不僅與降低服務舒適性相關,還應全方位地壓縮各項成本,大大提高管理效率。例如,航空界有個“人機比”概念,是指每架飛機養活的員工人數。國外航空公司一般為80.1,甚至為60.1,而國內公司大體上在170到210,如果春秋航空公司也維持這樣高的人機比,低成本就無從談起。而如果中國的低價航空公司不能大幅度降低成本與票價,旅客的不舒適并無相應的低價相補償,名不副實的低價航空勢必會被市場淘汰。
低價民營航空公司的成立,有望打破國有資本在大航空公司的統治地位,但其前提則是服務質量與價格相一致,甚至在旅客少許犧牲某些舒適性的同時,在保留的服務中能得到相對更優質、更親切的服務。(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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