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外匯”、“炒股”、“炒房產”、“炒水電”……資本永遠朝著利益豐厚的地方流動。隨著資源供求關系的緊張和價格的不斷上漲,資源富饒的西部地區正迎來新一輪的投資熱潮,大量熱錢開始追逐能源開發,炒買炒賣礦產勘探權和開采權。繼匯市、股市、房市之后,西部的“資源市”正在成為熱錢大量流入的新市場。
煤炭暴利引發“炒礦風”
“在所有的資源中,煤炭是最值得炒作的!當初(2000年至2003年)隨便買一兩個煤礦,你現在就變成千萬富翁了,即使你現在買,好的煤礦也可以保證穩賺不賠!”江西煤炭老板李某輕松地說。據保守估計,如今僅江西人在貴州畢節地區黔西縣投資在煤礦上的資金就超過2億元。
李某說,以去年的價格計算,每噸煤炭成本80元至100元,純利潤50元至80元。雖然今年黔西縣調整了煤炭稅費政策,每噸出省煤炭征稅135元,但是供不應求的市場將消化一部分成本,老板們照樣有賺頭。
那些當初購買煤礦的人,其實并沒有什么資本,大部分資金來源于銀行。而短短三五年時間,他們其中一些人就暴發成了千萬富翁。這些炒礦人以投資者身份出現,得到了當地政府的大力扶植。黔西縣煤炭局副局長陳世春介紹說,這個縣90%以上的礦井屬于民營,而整個貴州省80%的煤炭產量來源于民營礦井。除了煤炭,西南地區小水電、錳礦、鐵礦、鉛鋅等資源都先后被圈占、炒作,在重慶、四川、云南等省部分地區,可開發利用的水電資源90%屬于私人投資,部分地區已無資源可圈,一個巨大的“資源市”正在西部形成。
炒礦進入“第四波”
“嚴格來講,炒礦到現在已經是‘第四波’了!”一位深諳資源炒作之道的公司老總向記者介紹了炒礦的歷史。上個世紀80年代,在西南一些煤炭資源富集區,鄉鎮煤礦蜂擁而上。但由于投入資金有限,市場前景不好。2000年前后,全國范圍內開始關井壓產、煤礦改制,集體煤礦變為私營,許多人借機漁利。在一些地方,當時花兩三萬元就可以得到一個年產3萬噸左右的煤礦。在低價獲得開發權之后,部分煤礦老板逐步走上了炒礦的道路。從2001年開始,重慶、江西、山東等地的煤礦老板,開始在云南、貴州等產煤區縣購買煤礦,當時一個年產在5萬至10萬噸的煤礦價格不超過100萬元。那時,煤礦老板只是想開采,并沒有將低價買來的煤礦作轉讓的打算。
2002年煤礦轉讓之風開始興起,不少煤礦老板意外發現,守著一個煤礦開采一年不過幾百萬的利潤,而如果在一年內能夠收購2至3家煤礦,進行包裝后轉讓,得來的收益將大大超過煤礦開采。于是部分煤礦老板利用自己與地方政府的良好關系,單純地依靠買賣煤礦賺錢。2004年,隨著煤炭市場價格的不斷飚升,煤礦隨之升值,大量的浙江、湖北、湖南民間資本涌入產煤區,煤礦的價格從每座100萬元迅速上漲到現在的1200萬至1500萬元,部分煤炭質量較好、開采難度小的煤礦價格甚至漲到2000萬至3000萬元。
炒礦“潛規則”成腐敗溫床
面對挖出來就是鈔票的資源市場,各地的炒作者幾近瘋狂,他們一方面多方兼并合法小煤礦,一方面想盡各種辦法取得新的采礦權證。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和煤炭局提供的數據,壓在兩個部門待批的煤礦采礦權證已超過2000個,除去多次重復申報的,至少也有700個。
“誰能幫我辦到采礦權證,給他200萬元都沒問題。”煤炭老板李某認真地說,像我們這些外來的,摸不到門路,往往各種證照都批不下來。現在,兼并有證的礦山已過了最佳機會,最賺錢的是批一個礦的指標(即探礦權、采礦權證),再賣給礦老板。根據礦山的大小,一個采礦權證價格從100萬至數千萬元不等。也有分成的,例如每開采1噸煤就給辦證者10元,年終結算。李某告訴記者,炒礦必須遵循一定的“潛規則”——利益共享。其具體形式很多,由當事人自己協商來定,有的給干股,有的送現金,但都是在非常隱秘的前提下操作的,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查證起來非常困難。一般情況下,有決策權的一些部門和個人會選擇符合他們要求、并能保證他們利益的人給予采礦權。
除了滋生腐敗以外,在煤礦的轉讓過程中,大部分炒家采取的形式是“摻股”合作經營,礦主和法人代表不做變更,借此可逃避交易的稅費和政府部門監管。許多煤礦幾經轉讓,一些基層政府已很難掌控煤礦礦權轉讓的實際情況。
如今,一些地區已經意識到資源炒作帶來的危害,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對資源市場的宏觀調控。云南省已經著手對煤炭、磷、鉛鋅、鐵、銅、錫等六大重要礦產資源進行整合,要把優勢資源集中到優勢企業手中,而貴州省已經停止對新開煤礦采礦權的審批,并對已開礦井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和清理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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