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6月27日電 (記者 宋樹濤) 記者日前從福建省有關部門獲悉,福建省將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優先保證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用地,按年度把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納入土地供應計劃,落實到具體項目,確保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量不低于商品住宅供應量的10%,同時作好經濟適用住房用地儲備,預留劃撥用地。
福建省建設廳日前出臺的《關于強化措施突出重點加快建設事業發展服務海峽西岸
經濟區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確保經濟適用房占商品房總量的8%至10%,全面啟動廉租住房制度,促進房價穩定,著力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據省建設廳介紹,今后一段時期福建擬采取5條措施穩定房價:
——充分運用規劃管理手段,著力調整供應結構。市、縣建設(房地產、規劃)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6月底提出今明兩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規模、項目布局以及進度安排。各地要將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納入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在項目選址上予以保證,增加普通商品房供應。
——明確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引導住房建設和消費。經省政府批準,福建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具體標準為: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38倍以下。
——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進一步促進廉租住房制度的建立。各地要在6月底前落實今明兩年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具體項目用地,確保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量占商品住宅供應量的8%至10%。今年內各設區市必須全面啟動廉租住房制度,有條件的縣、市應率先啟動,其他縣、市在十一五期間初步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銷售行為。實行實名制購房和推行網上備案制度。
——加快市場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福建省國土資源廳日前出臺了相關政策,決定從土地供應,尤其是增加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用地,防止土地惡意炒賣以及盤活閑置土地方面下手,保證房地產市場價格穩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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