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開采需先繳資源占用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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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1日 18:05 新京報 | ||||||||
我國正醞釀新煤礦開采機制,臨汾、呂梁已展開試點 本報訊 (記者 王冰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日前透露,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如何明晰采礦權,調整煤礦礦藏資源費的收取辦法,以改變目前采礦收益權分配嚴重不合理的現象。
據悉,新的煤礦開采分配機制擬把煤礦礦藏資源費的收取,由現在的以產量和銷售收入作基數,改為以儲量為基數。比如,一個投資者占用了一定的煤炭儲量,不是像現在這樣等采出煤炭以后再繳納資源補償費,而是必須先通過類似競買的方式,先行向國家繳納一筆“資源占用費”。山西省臨汾市和呂梁市已經就此展開相關試點。 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副理事長武承厚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國家有關部門將在一兩年內出臺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形成一個新的煤礦開采循環機制,新的機制將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從源頭上對資源和環境進行補償,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機制,改變目前煤礦開采中存在的產權不清和利益分配嚴重倒掛的現狀。明晰采礦權歸屬,迫使投資者放棄透支性開采的短期行為,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煤炭回采率低、資源嚴重浪費以及小煤礦濫開濫采,安全事故頻發等問題。他指出,最近國家有關部門開始實施煤炭資源回采率的專項調查,說明國家越來越重視煤炭資源的保護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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