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16日訊(記者陳浩杰 通訊員 唐光 于佳) 記者今天從青島海關了解到,自2005年7月1日起,海關將在流亭機場口岸實行旅客書面申報制度。屆時,乘坐飛機進出境的旅客都必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對其所攜帶的行李物品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
據介紹,上世紀90年代初,海關部門免除了大部分旅客的書面申報義務,大大方便了
旅客出入境,但同時也使旅客申報意識淡化,導致進出境過程中違規(guī)案件時有發(fā)生。為此,2005年7月1日起,青島海關將啟動流亭機場乘客出入境書面制度改革,以流亭機場航空口岸為試點,書面申報今后將逐步擴大到本市陸路、海港等其他各類口岸。
據了解,進出境旅客在海關旅檢現場、航空公司、旅行社都可以得到申報單,并可以在通關前事先填寫。申報單對需要申報的煙酒和貨幣等各種物品的攜帶情況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申報之后,按照旅客填寫內容的不同,設“紅色”和“綠色”兩個通道通關,“紅色通道”辦理相關手續(xù),“綠色通道”直接通關放行。按規(guī)定,享有免驗和海關免于監(jiān)管的人員及隨同成人旅行的16周歲以下的旅客,可以免予申報。
海關人員提醒進出境的旅客,按規(guī)定向海關如實申報是每個進出境旅客的義務,拒絕申報或申報不實,海關將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予以處罰。
作者:記者陳浩杰 通訊員 唐光 于佳
(來源: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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