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產經動態 > 正文
 

百年老店瑞蚨祥開打商標侵權官司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4日 11:00 人民網-市場報

  記者 焦艷玲

    百年老店“瑞蚨祥”打起了商標侵權官司。瑞蚨祥綢布店以侵犯“瑞蚨祥”商標為名將北京市江南繡錦商貿有限公司訴上法庭,索賠經濟損失50萬元。

  原告北京瑞蚨祥綢布店有限責任公司在起訴狀中稱,被告北京市江南繡錦商貿有限公
司自2004年9月進駐北京大柵欄,自稱是“瑞蚨祥”老店,對外以“瑞蚨祥”的名義進行宣傳及經營,給原告造成極大損失。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也構成了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違反了我國法律,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而北京市江南繡錦商貿有限公司認為,在帶有歷史古跡的場所中經營屬合法行為,其并沒有侵犯瑞蚨祥綢布店的權利,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被告稱,自2004年9月10日開業以來,沒有以“瑞蚨祥”的名義從事經營及其他活動。在店鋪門口醒目位置懸掛了刻有自己企業名稱的牌匾,無論在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都不存在誤導消費者的意愿。自開業以來,被告亦從未接到消費者因消費產生誤解、歧義方面的投訴。被告店鋪內所經銷的近千余種商品,均明確標注了原產地或原廠商的商標,無一件標有“瑞蚨祥”的字樣。被告認為,無論在經營方式還是經營內容上,均不存在對“瑞蚨祥”商標構成侵權的事實,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外,被告認為,自己不應承擔“瑞蚨祥鴻記”牌匾的任何法律責任。自己的店鋪附近確有“瑞蚨祥鴻記”的牌匾,但該牌匾由來已久,是歷史遺產,其建造和刻制的時間遠遠早于被告的開業時間,被告不應對歷史遺產的建造承擔法律責任。對于瑞蚨祥綢布店提出50萬元經濟損失,亦是沒有事實依據的。

  在法庭上,原告對其所提交的公證書進行了舉證。該公證書對被告在經營場所取得的商品銷售小票以及商品包裝袋的內容進行了公證,證明被告使用了“西瑞蚨祥鴻記”、“瑞蚨祥鴻記”的字樣。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瑞蚨祥新聞 全部侵權新聞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 】【多種方式看新聞】【下載點點通】【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熱 點 專 題
高考最后沖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標
中美中歐貿易爭端
日本甲級戰犯罪行
二戰重大戰役回顧
明星電話被曝光
汽車笑話集錦
湖南衛視05超級女聲
后金庸武俠圣經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