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攢書流水作業利益鏈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0日 07:06 中國青年報

  本報記者 李健 桂杰

  業內人士透露,一本攢出來的書從開始寫到最終出版,形成的鏈條是:攢手———策劃人———書商———出版社,“這是一條不停作業的流水線。”

  攢手根據策劃人提的選題攢書稿,處于利益鏈條最末端;策劃人負責策劃選題,督
促攢手完成任務,并把書稿交給書商;書商負責聯系出版社并購買書號,利用資金和各種銷售渠道,印刷發行書籍;出版社和書商合作,賣書號賺錢,甚至分享賣書利潤。

  攢手:幾十萬字的書,只能得到2000多元稿費

  策劃人:多由攢手成長而成,靠數量贏得利潤

  曾與圖書策劃人打過交道的自由撰稿人寇祥說,做攢手很簡單:有一個固定場所,最好在郊區,房租便宜;有電腦能上網;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不少人初中、高中畢業后就開始做攢手。

  攢手完成稿件后,策劃人以稿費的形式支付費用。寇祥說,一本幾十萬字的書,一般2000多元稿費。“他們之間的交易到這里就結束了,書賣得好不好和攢手沒有任何關系,即使將來這本書暢銷,攢手也不能再分享利潤。”攢手積累了策劃經驗,積累了人際關系,取得書商信任后,就能慢慢轉變為策劃人。

  寇祥說,策劃人把書稿交給書商,如果原創性較差,每本成交的價格約在6000元至8000元左右,如果書中原創的東西較多,約在1萬元左右。

  “策劃人有義務提供攢稿人的情況,以及圖書出版的授權。”寇祥說,一般情況下,策劃人靠數量贏得利潤,如果一個月出版20本書,每本賺6000元,利潤就有12萬元。

  書商:出版一本書獲利不菲

  出版社:賣書號給書商養活自己

  一名知情書商透露,很多出版社自己不出書,而是和書商合作,賣書號賺錢。書商通常根據選題不同跟不同的出版社合作。

  北京君寧律師事務所著作權專業律師熊建華證實,一些經濟效益差的出版社,沒有能力組織稿件,通過和書商合作變相倒賣書號,獲利很高,還不用向作者支付費用。

  出版社和書商合作,成了出版社養活自己的一條途徑。熊律師說,出版社的書號目前有幾種價格,少的幾千元,多的上萬元。按照一年賣出100個1萬元以上的書號計算,一個出版社光倒賣書號就可獲利上百萬元。

  書商向出版社買書號時,多為現金交易,憑借和出版社的關系一天就可以把事情搞定。倒賣書號的同時,出版社會連同發稿單、委印單和發行權都提供給書商。有些出版社還會與書商簽訂后期分成的比例,也有時書商會采取一次性買斷的方式,后期的印刷和發行都脫離出版社,自行操作。

  熊建華說,書商運作的這些書,編校質量很差,紙張裝幀都很低廉,估計一本書的成本只有定價的10%,書商從中獲利不菲。

  管理失控,出版攢書很少被追究法律責任

  寇祥說,從目前出版界的實際情況來看,出版攢書,一般不會出大問題,被追究法律責任的不多。即便有人發現其抄襲行為,到法院打官司,這期間有一個時間差,也不會影響書的發行。在法院判決時,書的發行數量也不好認定。因為很多書即使實際上印刷了幾萬冊,甚至幾十萬冊,也只會在書本上注明印刷了幾千冊。如果按照書本上注明的數量認定,賠償金額就不會很多。“除去賠償金,還有大筆利潤賺,書商和出版社就會更加膽大妄為。”

  寇祥還透露,如果攢的書出現問題,由于書商和出版社關系密切,出版社的損失可能由書商來補償。而“出版社一般也不會把書商推出去,如果那樣,買賣書號的事情就會曝光,影響到出版社書號的審批。”

  熊建華說,近些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新聞出版管理條例》明確禁止各出版社倒賣書號,但倒賣書號的問題依然十分嚴重。書號在某種意義上成了一種資源,把持這種資源的出版社,把它當成了牟利的手段,“國家相關管理部門在出版管理上的失控,造成了目前有法不依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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