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老字號新規不日出臺 超過50高齡方可申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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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7日 10:37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夏煒 發自北京 14年前由原國家內貿部組織評定的1600余家“中華老字號”將面臨大考。新任“主考官”中國商業聯合會為此制訂了新規則,未通過者將因此交出“中華老字號”金字招牌。 昨天,中國商業聯合會副秘書長王耀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已擬就《中華老字
該《規范》已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申請國家行業標準編號。并將以國家行業標準公告的形式出臺。 王耀告訴記者,上一次評定是原內貿部在1991年作出的,共有1600余家老字號企業被授牌。據統計,目前這些企業勉強維持現狀的占70%;長期虧損、面臨破產的約占20%;有品牌、有規模且經濟效益好的僅占10%。 《規范》將兩份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評定的文件列為規范性引用文件,并提出四項重點“中華老字號企業”評定條件,即經工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且經營50年以上,具有民族特色和鮮明地域文化特征,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和文化價值和有良好商業信譽,誠信經營。對于經營年限,《規范》補充說明道:“企業經營50年以上,在文獻中有相關記載,如不能提供文獻資料,也可由當地政府部門出具證明文件,并提供證明人和實物證據予以證明。” 本次評定采取企業自愿申報的原則,對于初審合格的中華老字號產品將在公眾媒體上進行一個月的公示,由新成立的中國商業聯合會中華老字號工作委員會統一制作證書及標志牌,并實行注冊管理制度,注冊有效期為5年。 注冊有效期滿時,由認定機構對企業進行復評,如復評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取消企業中華老字號相應的注冊資格,并予以公示。對中華老字號企業的經營實行跟蹤監測,中華老字號企業或中華老字號品牌的經營者每兩年須向中華老字號工作委員會提交經營報告,由后者審核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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