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建言長虹MBO止步 長虹回應獲國資委批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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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7日 08:24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張艷) 最早揭露顧雛軍涉嫌侵吞國有資產的郎監(jiān)管,近日將矛頭對準試水MBO的長虹股份。昨天,郎咸平公開抨擊長虹對子公司試行管理層持股,并表示,長虹在這個轉折點上,應該有一個更正確的取舍。 5月20日,長虹剝離部分業(yè)務成立獨立子公司—————四川長虹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試水員工及管理層持股機制,5年內使員工持股達到20%。此舉立刻在業(yè)界引起軒然大
對此,郎咸平昨天表示,長虹網絡以股權為激勵,5年內使骨干員工和管理層持股達到20%是典型的MBO:以股權激勵為招牌,以證券市場為渠道,使國有資產逐步流向個人。 對此,長虹新聞發(fā)言人劉海中不愿回應,但強調,長虹此舉已獲綿陽市國資委批準,符合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yè)“鼓勵知識、管理等要素和資本一起參與分配”的政策。長虹只是要建立各類長效激勵機制,為公司發(fā)展注入強勁動力。 郎咸平卻不認可這種做法,他表示,國有股本身根本不需要市場化,建立職業(yè)經理人激勵機制,激勵可以給錢,但不能給股權,市場化的激勵機制應與信托責任并存。若企業(yè)全年的經營績效高于全行業(yè)的平均水平,那超過部分,可以拿出一定比例的利潤,以現(xiàn)錢的方式對管理層進行獎勵。如果做得比行業(yè)平均水平差,經理人團隊就要考慮辭職或承擔其他相對應的懲罰。郎咸平說:“長虹在這個轉折點上,應該有一個更正確的取舍。” 長虹劉海中沒有評論郎咸平言論。他表示,是否在長虹其他子公司推廣長虹網絡的這一做法,現(xiàn)在討論為時尚早。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