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沒兩年出售征營業稅 開發商注水引大限爭議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6日 07:03 北京晨報 | ||||||||
譚少容 6月1日起,購房不足兩年出售將征營業稅—— 晨報訊(實習記者 譚少容)隨著6月1日一天天臨近,七部委房產新政中“兩年大限”問題正在引起許多賣房人的猜測和爭議。
七部委的房產新政中明文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購買住房不足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由于北京市政府尚未出臺實施細則,“這兩年究竟以什么時候為起算日期”給老百姓留下了懸念。 記者從北京不少房屋中介公司了解到,從新政頒布的第一天,咨詢最多的就是新稅的征收究竟以什么時間為依據。千萬家房產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公司的統一口徑是以產權證下發日期為準。但這樣回答一般會遭到客戶的激烈反問,80%的客戶認為,產權證辦理的時間掌握在開發商手里,購房者即使交了契稅,在購房后一兩年拿不到產權證也很常見。這樣算來,一套房子至少要購買三四年才能進入流通市場。 針對這個問題,千萬家在接受客戶咨詢的同時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民意調查。在920多位接受調查的客戶中,對新稅征收的起算日期的期望歸納了5種主張:一是主張以取得產權的時間作為起算日期,即商品房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取得購房發票的時間;二是主張以房屋交接或入住時間為起算日期;三是主張以取得產權證的時間為起算日期;四是主張以取得房產契稅票的時間為準;五是主張以取得產權證的日期和入住日期誰先為原則。 業內人士表示,這一問題之所以引起人們的關注,是由于涉及房產重新上市的門檻問題,加上目前在市場上流通的房產種類很多,有商品房、二手房、拆遷房、房改房,這些房產種類各有各的情況,政府在打擊不良投機行為的同時,也應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有針對性地制定其上市規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