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數千家酒類企業被擋在放心酒類基地大門之外
本報訊記者蔣杰升報道:前天由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發布的《廣東省酒類放心工程流通示范基地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昨天仍在討論之中,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實施意見》擬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授予“廣東省酒類放心工程流通示范基地”,絕大多數未加入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的數千家酒類企業將因非會員身份被擋在“放心酒基地”大門之外。
非會員酒企無緣申報
記者在《實施意見》中發現“取消申報資格”的條件:一是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產品的;二是有偷稅漏稅、欠稅、抗稅行為的;三是有拖欠職工工資、或不繳交或少交社保金的;四是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五是出現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的。對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取消申報資格顯然沒有問題,不過《實施意見》同時規定,申報廣東省酒類放心工程流通示范基地的前提條件之一便是加入了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成為協會會員單位的企業。這就意味著,沒有加入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會員的酒類企業與上述取消申報資格的情形同樣被排除在申報之外,除非事先以加入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為前提,從而曲線申報“廣東省酒類放心工程流通示范基地”。對此,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李唐向記者確認:“這是肯定的。”
基地與會員有何相關?
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會員與申報放心酒類工程示范基地究竟會有什么因果關系?記者被告知,《實施意見》系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廣東省酒類專賣條例》而制訂。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李唐在回應記者時指出,廣東省放心酒類工程是針對全體酒類企業的,但是放心酒類工程基地卻只是行業協會針對協會的會員企業。那么,廣東省酒類放心工程流通示范基地為什么會排斥非會員酒類企業?李唐表示,不是我們的會員企業,我們對其不了解,當然不會接受它的申報,也不會對它授予放心酒類基地。李唐向記者證實,如果包括流通型企業在內,廣東的酒類企業數量有好幾萬家。但是,廣東省酒類專賣局發放酒類許可證600多份,其中190多家的生產型企業成為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的會員,但是流通型企業有多少成為協會的會員記者無從證實。對于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的這一做法,直到昨天記者并未聽到業內人士的有關質疑。(侯穎/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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