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銷售電價每度漲了2.17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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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9日 13:23 東亞經貿新聞 | ||||||||
本報訊 (東亞記者 劉科宏) 從5月1日起,吉林省銷售電價平均提價標 準為2.17分/千瓦時,農業生產、中小化肥生產及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暫不調整——這是昨日記者從吉林省發改委獲悉的。 目前,《國家發改委關于東北電網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
根據《通知》,農業生產、中小化肥生產及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暫不調整;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項目中,采用離子膜法工藝的氯堿生產用電和年產能10萬噸以上的電解鋁生產用電電度電價提價標準為每千瓦時1.45分。除去用電價格不調整的三類用電,其余各類用戶用電價格提價標準為每千瓦時2.9分,平均提價標準為每千瓦時2.17分。 據悉,自5月1日起全國銷售電價水平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52分,吉林電價的調整水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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