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抑制資源性產品出口過快增長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30日 15:44 人民網 | ||||||||
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 (記者 劉錚) 針對一些大量消耗能源、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產品出口逐年增加,國內資源和環境壓力加大的突出矛盾,國家有關部門近日采取一系列措施抑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增加。 經國務院批準,最近有關部門陸續采取下調或取消部分產 品出口退稅、停止加工貿易、提高出口暫定關稅等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出口過快增長。
國家從5月1日起將部分鋼材出口退稅率下調到11%,將煤炭、鎢、鋅、錫、銻及其制品出口退稅率下調到8%,取消稀土金屬、稀土氧化物、稀土鹽類、鉬礦砂及精礦、輕重燒鎂、氟石、滑石、碳化硅以及部分木材初加工產品的出口退稅;從6月1日起將黃磷出口暫定關稅稅率從10%提高到20%,將硅鐵的出口暫定關稅稅率從零提高到5%。同時還將于近日出臺禁止鋼鐵產品、磷礦石、稀土原礦加工貿易的措施。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能源、資源需求快速增長,進口依賴程度逐年提高。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增加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