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資跨入文化產業大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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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9日 00:18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呂壯 上海報道 國有資本所持股份仍須達到51% 國家廣電總局日前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非公有資本進人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中指出,國家明確鼓勵、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博物館和
業內人士認為,這是繼《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后,國家對民營資本進入文化產業領域的進一步明確與落實。根據通知,民營企業在項目審批、資質認定、融資等方面都將與國有企業平起平坐。 該通知同時表示,在出版物印刷、發行,新聞出版單位的廣告、發行,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的音樂、科技、體育、娛樂方面的節目制作,建設和經營有線電視接入網等業務中,非公資本也可入股,但國有資本所持股份必須達到51%以上。 目前,國家對民營資本涉足文化產業仍有所限制。有關人士指出,一些體制障礙難以在短時間內得到根本性解決,民營資本要真正公平進入文化產業領域,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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