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企業主輔分離大幕將啟 30萬員工何去何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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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7日 15:45 21世紀經濟報道 | ||||||||
30萬員工何去何從 本報記者 張子鵬 實習記者 鄒宇晴 北京報道
近日,本報從國家電監會、國資委等渠道陸續得到消息,2005年3月,由發改委、電監會聯合起草的《電力主輔分離改革實施意見》(簡稱“改革意見”)已經上報到國資委。與此同時,該方案還被送至財政部和勞動社會保障部。 消息人士表示,上述《改革意見》僅是一份初步方案,但該方案的送批意味著拖延兩年之久的國家電力企業主輔分離工作終于再次啟動。 事實上,圍繞如何對兩大電網公司和五大發電集團進行主輔分離,相關利益方和政府機構仍存有不少爭議。這個涉及近30萬員工和2000億資產的浩大工程,其紛繁復雜的情況,正考驗著主管此事的國家發改委和國資委等政府官員的智慧。 “重組方案”無法過關 按照2002年國務院5號文件的規定,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將首先進行廠網分開,接下來則分別是主輔分開和輸配分開。 但始于2002年下半年的電力短缺,使保證電力供應成為電力行業最重要的任務。在廠網基本分開之后,主輔分離等體制改革則一直處于停滯狀態。 不過,在總結2004年,展望2005年的時候,國家電監會主席柴松岳明確提出了今年的幾項重要任務,其中一項就是推進主輔分離。期間,主輔分離的初步方案已近成稿。 一般央企的主輔分離,通常由國資委確定方案,但由于電力行業的專業性和特殊性,分離過程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影響到電力的安全穩定供給,為穩妥細致的做好分離工作,這次的《改革意見》由國家發改委和電監會聯合起草,然后再報給國資委等部門商討。 “我們收到了這份方案。”國資委企業分流局的一位相關官員對記者說,“但是他們的方案與我們的思路并不是一回事。” 這位官員解釋,按照他的看法,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的這份方案,并不是一份完全意義上的主輔分離方案,而是對國家電力公司分拆重組的繼續。 國資委的官員告訴記者,他們已經對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見,要求發改委和電監會按照主輔分離的原則再做討論修改。 電建企業的五點訴求 這已然是一個信號。隨著《電力主輔分離改革實施意見》的正式上報,關于電力企業主輔分離改革的各種消息在業內彌散開來,近三十萬的電力企業輔業員工,對這一關乎命運的轉折更是異常關注。 國家電力企業的輔業資產包括有電建企業 、送變電企業、電力設計院、醫院、學校、賓館等。 2005年4月,業內傳出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旗下的電建協會的近60家會員向有關部門反映不愿意劃歸地方管理的消息。 中國電建協會共有200個左右的會員企業,其中被列為輔業需要分離的企業有90余家。 在近30萬人的電力企業輔業職工隊伍中,僅電建企業的員工就占到了其中的2/3。這部分企業的剝離無疑是主輔分離工作的重中之重。 鑒于目前電力企業主輔分離已是箭在弦上,而電建企業對此反應強烈,電建協會最近正積極活動,希望能夠與決策部門對此事展開溝通。 記者從電建協會得到一份《關于做好電力建設企業改革的建議》。該建議書是電建協會就主輔分離問題召開數次討論會后形成的。 這份建議書共有5大項,14個小項。其主要訴求為:一是加大對電力建設企業的資本金投入,組建區域性或省級電力建設集團公司,并采用改制、上市等措施,增加電力建設企業的投融資功能。 二是妥善解決電力建設企業離退休職工的問題。將已離退休的職工轉入電網企業或各大發電企業,或從經費來源上給予解決,特別是統籌外支出的部分。 三是電力建設企業“脫鉤”后,電力系統的百元產值工資含量將變為地方的計稅工資,造成電力建設企業職工收入水平大大下降。希望有關部門出臺政策,保留原百元產值工資含量的辦法。 四是建議將新建的線路委托送變電公司運行管理;新建的電廠不再設檢修隊伍,電廠檢修由火電建設企業來承擔;各網省電力公司和發電公司采取積極措施,與電力建設企業建立關聯業務關系,成為緊密的合作伙伴。 此外,為解決電建企業技術裝備落后的問題,建議各大發電公司和電網公司盡可能為電力建設企業提供一些技術裝備費用,同時歡迎各大發電公司和網省電力公司以技術裝備入股。 根據兩年多前的文件,在電力企業主輔分離的改革中,國家將拿出920萬千瓦機組的資產以變現、股權、收益等形式用于輔業改革的成本支出;另外還有460萬千瓦機組的資產,部分用于補充國家電網公司的資本金,部分也將用于輔業改革的成本支出。 這份建議提出,希望國家有關部門、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各網省電力公司認真研究這筆資產的分配問題,充分考慮各方的利益,尤其是電力施工企業的利益。 據了解,電建協會已將這份建議,分別寄交給了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等部門。 難在何處 很顯然,對于主輔分離這樣的大轉折,許多輔業企業心情復雜,因為背靠著電網、電力集團這樣的大樹,自然好乘涼,而一旦被剝離完全推出市場,則將面臨一系列不確定的挑戰。 電建協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出言謹慎,他表示,上述建議書僅代表協會會員個體的意見,他同時亦坦言“這些建議被采納的可能性并不大”。 該人士表示,電力建設企業歸由地方管理,不利于電建企業的專業化發展,而暫時不分,或交由專業的電力建設集團管理則更有利于資源集中,有利于電建企業更好的開展業務和履行已簽訂的電建合同。 事實上,與電網公司和電力公司主營業務的紅紅火火相比,近幾年電建與送變電企業的日子并不好過。 天津送變電公司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目前他們這類企業,一般情況年純利潤只有2%左右,不少企業的純利潤只有百分之零點幾。與此同時,這些企業還要負擔龐大的退休職工費用。 目前,電建、送變電企業大多隸屬于電網公司管理。 始于2004年底的對違規在建電廠清理整頓工作,使許多電建企業損失巨大。 此外,2004年一些電力設備價格暴漲,僅變壓器的價格就上漲了300%,鋼材、木材、水泥等的價格上漲幅度也超過了30%,而電建企業與業主已簽訂的合同卻對價格上漲沒有及時反應,這也使許多電建企業受到巨大沖擊,以致虧損。 因此,現在要將這部分企業從主業中剝離出來,最大的難題在于,員工數量龐大,而資產質量并非十分優良,換句話說,這些企業在市場上的生存能力并不強大。而如若處置不好,則又會影響到國家正常的電力建設。 目前的一種說法是把這類企業統統劃歸地方政府管理。對于這種傳聞,不少電建企業表示十分擔心。他們認為,目前國內的電力建設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對于一些較大的涉外工程,有時甚至連基本的保證金都拿不出,而劃歸地方政府之后,企業將更加分散,既不利于企業朝更大更專業的方向發展,對企業自身的收益也可能造成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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