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價格違規14條公布 部分投訴件已被依法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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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6日 12:15 新聞晨報 | ||||||||
“房市價格違規14條”公布后已收到投訴咨詢千余件 部分投訴件已被依法處理 □記者諸達鶴
晨報訊本市價格部門自公布“房市價格違規14條”以來,截至昨天,已收到各類房價投訴咨詢件1169件,目前已對部分投訴件依法作出了處理。 在查處方式上,價格檢查機構除依法對部分案件作出罰款處罰外,責令經營者將違法收入全額退還消費者。上海宏森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曲陽店、中原物業顧問有限公司張楊路分公司等房產中介公司則主動自查自糾,將多收價款退還給了投訴人。 ●交易取消強收中介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房產經紀機構在辦完產權過戶、戶口遷移等手續后,方可收取中介費。本市某房地產經紀公司在交易取消的情況下,向委托購房者收取中介費,價格檢查機構已查實并責令該經紀公司將中介費全額退還消費者。 ●中介費外加收其他費用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房產中介費最高收費標準為房產交易中心登記成交價的1%。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在收取1%的買賣中介費外,擅自向下家收取維修基金,價格檢查機構已責令其將所收維修基金全額退還消費者。 ●明碼標價有貓膩某房產銷售商在售樓處僅標明了所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和每平方米單價,未標明分攤面積、套內面積和價格有效期,市價格檢查機構已對該銷售商依法作出了處理。 ●費用付清后該履行的服務不履行某房產中介公司在交易達成、費用繳清1年多后,仍未替購房者辦妥物業維修基金的過戶手續,在執法人員的協調下,中介公司先行墊付了該款項。 價格主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簽訂居間合同、定金合同等法律文書時要仔細看清協議內容,保障自己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若遇到房地產市場價格糾紛,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投訴、咨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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