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廣告被亮紅牌 上海禁借公益名義發商業廣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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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6日 00:45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李剛 上海報道】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發布1號違法廣告警示,20個違法廣告被亮“紅牌”。該市工商部門已著手對上述虛假違法廣告進行立案查處。 “打虛假、樹誠信”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已在本市全面展開,根據前一階段整治情況,
被亮“紅牌”的違法廣告有:綠谷枸杞膠囊保健食品廣告,涉嫌夸大宣傳產品功能,使用和藥品相混淆的用語,廣告宣稱能治療“慢性支氣管炎、慢性腎炎、前列腺疾病、更年期綜合征”。傲骨力普健舒膠囊保健食品廣告,涉嫌夸大宣傳產品功能,廣告宣稱對骨關節疾病有治療作用等共20個廣告。 此外,針對滬上個別企業濫用公益活動名義,發布各類商品促銷廣告和服務提供廣告的行為,上海市工商局發布廣告審查提示,不得濫用公益活動名義發布商業廣告。 據了解,最近滬上個別企業在廣告中發布“××公益貼補更換通知”、“××名醫大會診公益活動”、“全市性緊急××通知”、“由相關單位組織的全市性公益活動”等內容,使廣告受眾造成理解上的錯覺。公益活動應當是一項無償付出、不計報酬的社會公共福利活動!稄V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上述廣告內容中使用公益名義進行商業促銷活動,對廣告受眾有很大的欺騙和誤導。 針對此類違法現象,該市工商局表示,不得濫用公益活動名義,發布各類商品促銷廣告和服務提供廣告;各類商業廣告中,不得使用“緊急通知”、“公告”等含混不清的用語,將市場商業性行為和政府行政性行為相混淆,誤導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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