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轟動一時的“眼鏡直通車”事件昨天暫告一段落。廣州市越秀區法院一審判決,“眼鏡直通車”狀告廣州市眼鏡商會侵害名譽一案敗訴。眼鏡直通車負責人司徒尚炎表示不服判決,將繼續上訴。
發生于今年年初的“眼鏡直通車”事件曾作為行業自由競爭的案例而轟動全國。一家名為“眼鏡直通車”的眼鏡超市在廣州市最繁華的北京路打出了“同類產品1/2-1/5價格
”的超低價廣告,并“自曝行業暴利黑幕”,成為公開挑戰行業的黑馬。今年2月1日,廣州市眼鏡商會迅速作出反應,號召麾下會員抵制“眼鏡直通車”的行為,并稱其為“價格欺詐”。
今年2月下旬,“眼鏡直通車”稱廣州市眼鏡商會發出“封殺令”涉嫌不正當競爭,導致其面臨斷貨危機,正式起訴眼鏡商會,認為該商會在2月1日公開發出的《致全體零售商和批發商的一封信》對眼鏡直通車的名譽進行誹謗及攻擊,構成名譽侵權。要求商會停止名譽侵害及公開道歉,并賠償名譽損失一元錢。
昨日,越秀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廣州市眼鏡商會在信中表述了對直通車眼鏡店的經營方式不滿的觀點以及僅在內部向會員提出抵制的呼吁,并沒有故意捏造事實以及進行人格侮辱表述,故該信件的實質內容并沒有構成對“眼睛直通車”店名譽權的侵害,對“眼鏡直通車”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接納。(程行歡 孫晶 楊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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