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棄遺撒建筑垃圾最高可罰款5萬元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2日 13:59 南方日報 | |||||||||
相關管理條例6月起施行 據新華社北京4月11日電 建設部11日向社會公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下稱《規定》),這部規定將于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
《規定》指出,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單位處3000元以下罰款,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處3000元以下罰款。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