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托普引發商標之爭 托普燃氣具被準予注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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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6日 15:57 信息時報 | |||||||||
國家商標總局裁定中山燃具可以注冊“托普”商標 時報訊 (記者 葉靜) 一個是在全國鼎鼎大名的軟件商標,一個則是燃氣具品牌,一度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的兩個“托普”商標之爭,近日塵埃落定。記者昨日從廣東省商標事務所獲悉,國家商標局近日最新做出商標異議裁定,認為中山某燃具廠申請的類似知名商標“TOP”的“TOPOR”商標不屬于惡意模仿,準予注冊商標。
據了解,日前,中山市某燃具電器廠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托普TOPOR”為注冊商標,被擁有在全國享有較高知名度的“托普”和“TOP”軟件商標的四川托普科技(行情 論壇)發展公司提出異議,認為又一個“托普”涉嫌惡意模仿已注冊商標。兩個“托普”的爭議一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國家商標局將此案進行重新審定。 經過數月的重新裁定,國家商標局近日發出異議裁定書,給予“托普TOPOR”合法的注冊商標身份。記者在異議裁定書上看到,裁定認為兩個“托普”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在原料、功能、銷售渠道和服務內容等方面存在極大差異,不構成使用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服務上的近似商標,不會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裁定還表示,雖然“托普”軟件享有較高的知名度,但不能阻止其他人在非類似商品上善意、合法使用同一名稱的商標,因此允許“托普TOPOR”成為注冊商標。 廣東省商標事務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企業對商標的關注度越來越高,近年來有關名稱類似的商標爭議隨之升溫。該人士提醒企業和市民,根據商標法規定,一些名稱類似但商品種類不同的商標也很可能被獲準注冊商標,較少被認定為惡意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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