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鍋頭醉流霞互指對方流失國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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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1日 19:57 法制晚報 | |||||||||
兩份協議引發商標爭奪戰 一審敗訴二鍋頭不放手 市高院昨二審 二鍋頭醉流霞互指對方流失國資 本報訊 (記者 孫慧麗)本報曾經報道的“醉流霞”商標案昨天下午在市高院進行了二審審理,雙方當事人在庭上互相指責對方導致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去年6月,北京醉流霞商貿有限公司持兩份協議將北京二鍋頭酒業集團和二鍋頭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訴上法庭后,一審法院依據協議約定的“醉流霞商貿公司買斷二鍋頭酒業集團‘醉流霞’酒的產權”的內容,判決二鍋頭集團不能再使用該商標。 昨天,二鍋頭酒業集團認為,醉流霞商貿公司是在1999年才成立的一個普通醉流霞酒經銷商,而早在公司成立前,醉流霞酒就已經成為名牌白酒了。如果讓其通過銷售獲取高額利潤的同時,通過訴訟途徑獨占使用醉流霞商標,就導致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而且,醉流霞商貿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張渭增曾是二鍋頭酒業集團的廠長兼黨委書記。兩份協議是張渭增個人策劃的。 醉流霞公司也不甘示弱,他們認為,國有的二鍋頭集團在明知自己已經取得商標使用權的情況下,還惡意地將醉流霞商標轉讓給了二鍋頭股份這個非國有企業——“而在轉讓過程中,根本沒有依法對醉流霞的實際價值進行評估,國有資產肯定存在流失!” 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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