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下達新規 藥企廣告費稅前扣除升至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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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0日 01:05 信息時報 | |||||||||
藥企廣告費稅前扣除比例遠高于過去的8% 3月份醫藥界傳出了最令人振奮的利好消息——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了《關于調整制藥企業廣告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通知規定,制藥企業自2005年度起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25%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費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費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后年度結轉。
新政策將為藥企省下高額稅費,然而采訪中多數藥企卻認為該政策短期內影響不大。 新規定科學合理 據了解,2001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曾下發《關于提高部分行業廣告費用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允許制藥、食品、日化、家電、通信等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企業,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此次,稅務總局為何將醫藥企業廣告費扣除標準突然提高至25%呢? 廣藥集團市場策劃部部長肖榮明認為,廣告費用扣除標準的提高意味著企業的廣告費用可以更充分地計算在不交納所得稅的成本,給予制藥企業一個更廣闊的廣告空間。 據肖榮明介紹,國家前期規定的8%的比例在當時雖然能抑制企業因過度宣傳造成的廣告資源、資金、社會資源的浪費,但現在對于很多走上良性發展軌道的企業來說,舊規明顯不夠用,特別是新產品上市要做大量的宣傳推廣工作,需要大量的廣告費用,通常造成藥企在支付大量廣告費用的同時還要向稅務局交納高額稅費,而新規25%的比例比較科學合理。 短期內影響不大 盡管制藥行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大幅上調至25%,但據了解,除非是剛剛上市的新產品及保健品,現在的藥廠廣告投放比例在15%左右,很少超過20%。 哈藥集團總經理姜林奎表示,新規定對哈藥短期內影響不大,哈藥年銷售額為80億元左右,按照8%的比例計算就已有6.4億的廣告額度,而哈藥年實際廣告投入為3億~4億,一句話,8%的扣除標準就足夠哈藥用的了。 潘高壽藥業董事長魏大華預期,新政策的出臺不會導致國內藥企馬上加大廣告投放量。他說,現在的市場競爭非常激烈,投放廣告其實存在很大風險,成本也很高,企業就算要加大投放也會根據企業的實力和需要,對市場進行充分論證后,才會投放。魏大華認為,成熟的產品平均廣告投放比例在12%~13%已經足夠,同時表示,有新政策的利好,潘高壽今年的重點是加大全國市場的拓展力度。 廣州白云山中藥廠廠長助理方廣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稱,去年公司的銷售額超過4億,其中廣告花費約3000萬,銷售額8%的廣告比例基本夠用。但他認為,提高到25%肯定是好事。 處方藥將加大宣傳 華南藥業副總經理陳永紅認為,新政策將使處方藥的廣告力度加大。他指出,該公司近70%的銷售額來自處方藥產品,主要通過終端促銷完成,很少做媒體廣告,年投入僅占年銷售額5%左右,新政策實施后,有可能會加大處方藥的廣告力度。 上海綠谷集團有限公司廣州辦事處副總經理陳涓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應對這利好消息表示歡迎。但她認為,任何一家良性運轉的企業,都不是靠廣告單一手段來運作的,還包括服務、管理、產品質量等各環節的嚴格把關,綠谷集團會因為這次調整的空間適當加大公益性、形象性的廣告,而保持總成本不上升。 時報記者 吳佶誼 政策解讀 新規與舊規有何不同 舉例來說,如某個醫藥企業一年銷售額1000萬元,按照舊規,其廣告費在80萬元內不用扣除所得稅,按照新規,則其廣告費在250萬元內不用扣除所得稅,超過標準的數額將被扣除33%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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