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人員沾黃賭毒立即調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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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8日 06:51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 (記者 李若愚) 針對近期部分銀行大案要案頻發、銀行大量資金損失的情況,中國銀監會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大防范操作風險工作力度的通知》,提出了13條指導意見。 《通知》第五條意見是“堅持相關的行務管理公開制度”,要求進一步擴大社會和新聞輿論對銀行的監督。對已發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強信息披露工作,及時詳細介紹整改規劃和具體措施,正確引導公眾輿論,爭取主動。通過公眾監督,防止銀行懈怠操作
《通知》要求銀行切實加強稽核建設,同時嚴格規范重要崗位和敏感環節工作人員八小時內外的行為,建立相應的行為失范監察制度,如發現有涉黃、涉賭、涉毒以及未報告的股票買賣和經商辦企業等行為的,要即行調離原崗位,并對其進行審計。 《通知》要求,對出現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從嚴追究高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并相應追究稽核部門及人員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瞞不報、上報虛假情況或檢查監督整改不力的責任。對于反復發生大案要案,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單位,要從嚴追究有關高管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 對于舉報查實的案件,舉報人屬于來自基層的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的,要予以重獎;對堅持規章制度、勇于斗爭而制止案件發生的,要有特別的激勵機制和規定。對于違法、違規、違紀的管理人員,一經查實,一律調離原工作單位,并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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