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鶯 實習生 曹靜雯 述評:生命健康權是人的最基本的權利。然而,近年來在食品、藥品、保健品等領域不斷出現危害消費者的事件,令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脅。有統計數據表明,有73%的被訪者認為食品與藥品安全問題是公眾關注度最高的熱點與難點問題。
在3·15來臨之前,廣東不論是藥品生產企業還是藥品終端銷售商都紛紛開展了一系列
行動,如老百姓大藥房的過期藥品以舊換新活動、華南藥業斥資16萬率先啟動網絡衛士、奇星藥業承諾“用誠信做市場,每天都是3·15”和白云山中藥廠將70萬包過期板藍根付之一炬的行動都說明企業已經開始用實際行動來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權益。
但“3·15”轟轟烈烈風風光光了一年又一年。每年的“3·15”,都是媒體和公眾關注的焦點,而在這樣的關注下,消費者遇到的很多問題,往往能夠得到各方的積極回應,問題得到“迅速解決”。在強烈的聚光效應下,官員格外積極,消協組織格外賣力,企業也格外“配合”,于是民間期望日高,申訴者日眾。這幾乎成了獨特的“3·15效應”。
年年“3·15”,年年喊維權。這些年來,有關部門在消費維權方面所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們也發現這樣一個問題:這個“假”,似乎給人以越打越多之感。消費者貴為上帝,實為不法商人的“魚肉”。近有蘇丹紅,遠有“大頭娃娃”、陳化糧,老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基本的生活安全似乎也顯得危機重重。
看來,僅有“3·15”這個節日是不夠的。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的具體困難,維權任務,應該更多地交給有制度保障的日常渠道,形成一種長效的機制。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則希望,“3·15”變成365,成為365天的每一天,期待這樣的維權關注能夠成為常態,而不僅是只有“3·15”才有的獨特景觀,因為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在于生命中的每一天。
(觀宇/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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