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子梅
一種出廠價不足5元的藥賣到消費者手中竟然超過70元;一種僅僅改換規格和包裝的老藥,換個新名字,身價就會上漲5至10倍。
藥價虛高并不是一個新問題,為什么多年未能解決?
代表、委員們說,有生產廠家的原因。我國很多藥廠,自主研發新藥的能力低,甚至根本不具備開發新藥的能力,只好在老產品的改頭換面及廣告投入、市場營銷等方面大做文章,以高回扣等不正當手段,人為抬高藥價。也有衛生部門招標采購方面的問題,由于措施不健全,監督力度不足,常常使本來公開、公正、公平的招標變成了“陽光下的腐敗”。還有政府對藥品價格管理方面的問題,由于著眼點僅僅放在流通各環節的贏利,使得某些藥品的指導價格大幅度背離藥品本身的價值。當然,醫院的問題更是明顯。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以藥養醫”的體制弊端,醫生依靠自己手中的處方權,壟斷經營藥品。據統計,處方藥的80%是在醫院銷售的。
由此可見,藥價虛高歸根到底是體制機制的問題,必須徹底改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醫院經營機制、藥品管理體制。
代表、委員們建議,設立由藥學專家、藥品檢測評價部門、醫療保障機構等組成的價格審評組,從藥理、生產成本、研發成本、醫保承受力、平均收入水平等多方面,科學地制定藥品的指導價;完善醫生處方的管理,讓處方走出醫院的大門,打破醫院、藥店同藥不同價的不合理格局;最終改革醫院的經營體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改善治療、診斷、護理等方面的經營效益,改變單純依靠賣藥維持醫院經營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