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提交建立訴訟制 環保公益訴訟不可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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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7日 13:23 重慶經濟報 | |||||||||
政協委員提交建立訴訟制提案,有關人士稱公益訴訟可能納入民事訴訟法修訂 本報北京專電 3月3日,全國政協委員、著名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會長梁從誡提交題為《盡快建立健全環保公益訴訟制度》的提案。梁從誡委員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應該盡快建立健全環保公益訴訟制度,使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眾環境得到保護。著名民法學者、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導師楊立新教授昨天向本報記者透露,在即將開始的民事
盡管我國的環保法明確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但是,這個原則性的規定一直沒有在相關的法律中得到體現,特別是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根據我國當前的民事環境訴訟法規定,只有直接受害人才有權提起民事訴訟。去年,浙江農民陳法慶向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國家法制辦等多家有關部門發去信函,建議對環境公益訴訟進行立法和立案的審理。 梁從誡委員認為,這種對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的缺失,使得民間組織和個人在環保方面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同時也助長了“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現象的不斷滋生。為此,梁從誡呼吁國家盡快著手建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形成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三責并舉”的環境違法制裁機制,以便更有效地保障公眾的環境權利,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教授王燦發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環保公益訴訟制度是推進環保公益訴訟最好的方式。而且,我國實行公益訴訟時機已經非常成熟。一是我國公眾環保意識和訴訟意識不斷加強;二是我國已出臺眾多的法律、法規,基本可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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