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代表:建立環保企業激勵補償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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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3日 10:02 經濟參考報 | |||||||||
據新華社西安3月2日電“企業保護環境的義務是平等的,而我國目前卻存在著嚴重的不平等現象,挫傷了企業生產環保產品的積極性。”赴京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前夕,全國人大代表、西安開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于文表示,她將建議國家盡快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激勵更多的企業參與環境保護。 據了解,生產環保產品的企業,由于技術投入和原料成本比較高,加之需要承擔部分
于文認為,從根本上杜絕洗滌廢水造成的磷污染,必須禁止生產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為促進全國盡快全面禁磷,國家應當通過稅收等杠桿,鼓勵更多企業開發生產無磷洗滌用品。具體而言,就是國家對于開發生產環保產品的企業,應給予最大幅度的稅收優惠或免去所得稅;而對于生產有害環境產品企業,應征收占總銷售額一定比例的環保企業減少的稅收。 作者:劉書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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