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進口門檻提高 上海口岸率先試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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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1日 02:15 每日經濟新聞 | ||||||||
屠明星 王磊 NBD上海報道 備受農產品進出口企業關注的《進口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將在今年7月5日實施。有分析認為,這是總結SARS、禽流感等公共衛生安全防御經驗后,中國加強衛生檢疫的一項重大舉措。
上海進出口檢驗檢疫局昨天透露,上海已率先銜接使用新辦法。 與1999年頒布的《中國進境水果檢疫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的規定更為嚴格,要求植物檢疫證書的內容與格式應當符合國際標準,有毒有害物質檢出量不得超過中國相關安全衛生標準的規定,包裝箱上須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稱、產地、包裝廠名稱或代碼等。 上海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動植物檢疫處處長周國梁認為,新管理辦法的規定將更有力地防止檢疫性有害生物傳入我國。要求進境水果符合國際標準也表明,隨著我國進出口水果商與國外商家簽訂越來越多的雙邊協定,遵守國際標準顯得日益重要,新管理辦法的條文使我國的水果檢驗檢疫更加符合國際慣例。 對香港、澳門水果的原產地作要求,周告訴記者,主要是因為香港是一個自由港,若不加甄別,可能使一些進境水果傳帶檢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質。同時,也防止不法商販通過不正當渠道,把一些來自疫區或不符合我國相關衛生要求的水果通過更換包裝、偽造證書等方式,從港澳地區運入內地。 盡管距離全面實施尚有時日,但新辦法的威力已經顯現。周介紹,新管理辦法中有所變動的條款,目前幾乎都已經在上海口岸率先試行。 周國梁表示,這些條款增加了檢驗檢疫的透明度,增加了企業通過非法渠道進入的成本,同時鼓勵了水果進口商從正常渠道進口,規范并促進了正常的進口貿易。 去年,我國水果進出口貿易順差達到10.88億美元,其中進口106.19萬噸,同比增加4.22%,進口金額5.86億美元,同比增加1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