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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禁止醫療機構人員經營藥品 違者將嚴肅處理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8日 13:08 紅網

  本報2月27日訊(記者 譚克揚)今天,省衛生廳在全國率先出臺和下發了《關于嚴禁醫療機構和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從事藥品經營活動的通知》。

  《通知》明確規定,全省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兼職從事藥品(含醫用耗材和檢驗試劑)經營活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采購其推銷的藥品。本《通知》下發前有上述行為的醫療機構和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必
須立即停止藥品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單位如實報告經營情況。對我行我素、不聽勸告者,有關部門要視情節給予責令辭職和黨紀政紀處理。

  (稿源:湖南日報)

  (作者:譚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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