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力體制改革不會停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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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6日 14:52 新華網 | |||||||||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副主席邵秉仁25日說,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不會停止,只是根據現在變化的形勢,在穩步地推進。 2002年,國務院出臺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明確提出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電價機制,優化資源配置,促進電力發展,推進全國聯網,構建政府監管下的政企分開、公平競爭、開放有序、健康發展的電力市場體系
2002年中國進行了廠網分離后,電力體制改革進展緩慢。 邵秉仁在新聞發布會上說,電力體制改革已經邁出了第一步,而且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主要表現在廠網分開,電力監管進入了依法監管的階段,而且電網企業的主輔分離已經開始。但是,當前電力改革的客觀形勢發生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是電力供應在經濟高速增長的拉動下日趨緊張;第二是在供求緊張的信號驅動下,電力建設又出現了無序狀態。 他說,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處理好改革與發展的關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問題,“既不能因為供電緊張而使改革停頓,也不能不顧客觀變化的形勢,一味地追求所謂改革速度。” 邵秉仁說,事實上改革也沒有停頓,只不過像第一次廠網分開那樣大規模的舉措。對于電力這樣一個重要的基礎產業來說,“保證電力的安全可靠供給”永遠是第一位的,與電力體制的市場化改革并不矛盾,但是在操作上必須把握好適時的力度。 他認為,在實際操作當中必須把握好三個問題:第一,原來所制定的電力體制改革總體方向目標以及大的原則,是完全正確的,必須堅定不移地去貫徹執行,不能停頓,更不能走回頭路。但是由于客觀形勢的變化,由于當時改革方案還缺少一些實施細則,需要在實踐當中不斷地完善和充實。 第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核心是要改革投資體制和價格形成機制。投資體制改革的關鍵是改革政府的行政審批,通過制定嚴格的、科學的電力發展規劃,實行競爭建設的土地、環境等核準制。第三是穩步推進改革。 據邵秉仁介紹,今年電監會將做四項改革工作:一,加快電力企業的主輔分離改革,重點是做好電力規劃設計、施工建設、修造和多經產業。這個已經有了方案,并且經過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原則通過,下一步還需要就細節問題進行完善,然后進行實施。二,繼續推進區域電力市場的建設,加快組織實施電價的一些改革措施和競價上網,另外配套推進大用戶的直購電和輸配業務單獨核算的試點工作,圍繞市場進行這些工作。三,繼續深化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自身的改革,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塑造合格的市場主體,鞏固和完善廠網分開以后的改革成果。四,推進農村電力體制改革,使農民能夠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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