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監管條例護航電監會 電價改革需要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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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6日 08:57 南方日報 | |||||||||
昨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電力監管條例》。至此,電監會正式入位終于找到了期盼已久的護航之法寶。 電監會兩載“無作為” 歷經兩年多的迷茫,電監會重新進入了既定的軌道——可以說,這一切與《電力監管
換句話說,從2002年國務院出臺《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至此,全面啟動中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構想終于在這個《條例》的正式誕生后變得更加伸手可執。 根據2002年出臺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國家試圖逐步改革政府對電力行業的管理體制,改變原來政府部門對電力行業多頭、分級、分散管理的狀況。為了達到這個目標,當時還特地設立了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監會)。 電監會的成立曾經讓對電力行業詬病已久的業界人士歡欣鼓舞,他們樂觀地認為此舉不僅有望改變電力行業的混亂發展局面,還有望借此打破行業壟斷。但實際情況是,其改革推進的步伐十分緩慢。 “兩年多的時間一晃而過,電監會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卻還是讓人覺得虛有其表,甚至有些評論認為我們沒有什么作為。”談起兩年多來尷尬的生存境遇,電監會一位人士如此告訴記者。 在昨日于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也坦陳,制定《電力監管條例》,是開展電力監管工作的基本需要,是實施電力行業有效監管的前提和基礎。正如此間他所宣布,“《電力監管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國家電監會從初創組建正式轉入依法履行監管職權。 法制力量催生監管新局 據邵秉仁在此次發布會上介紹,自今年2月2日《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正式頒布后,國務院一直非常重視電力監管法規的制定工作,國務院主要領導同志多次指示要加快《電力法》的修訂,特別是《電力監管條例》的起草工作。 邵秉仁說,《條例》的頒布實施,是中國電力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化的又一項重要成果,它對于建立和維護正常的電力市場秩序,在電力行業開展公平競爭,依法保護電力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促進中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深入和中國電力事業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從此,實施電力監管就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據,電力監管工作也將由此正常展開。” 電價改革要有一個過程 此外,電監會以后在電價監管方面將發揮積極作用。 邵秉仁說,在監管條例里是這樣表述的,“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對電價實施監管”。這實際上是一個虛寫。為什么要這樣虛寫呢?從市場化進程的角度看,價格監管是最重要的市場監管手段,我們的電力市場化正在推進當中,因此就要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界定監管機構和政府的價格主管部門之間的價格監管職能,這是一。第二就是考慮到與有關的法律,特別是已經頒布的《價格法》要進行必要的銜接。 邵秉仁認為,關于價格的改革,要有一個過程,電價市場化的最終目標是要建立按供求關系確定價格這樣一個機制,目前我們要從各個方面積極推進這一目標的實現。從今年實際情況看,大家關心是不是會漲價。邵秉仁明確指出,由于當前的供求形勢,今年要推出煤電價格聯動的措施,在這個措施過程當中,規定隨著煤炭價格的上升,由電力企業在消化30%的基礎上實行煤電聯動,這樣必然使一部分用戶的電價隨著煤炭價格的變動而產生變動。這個時間段是以6個月為周期,凡是煤炭價格上漲幅度達到5%,將實行這種聯動。但是這樣一種聯動主要是針對工業用電的。 新《電力法》可以期待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一位專家日前就《電力監管條例》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無論是結合中國電力行業的實際情況,還是參考國際方面的成功經驗,電力行業改革的繼續深入需要一部更加權威、系統和完善的專門法律的出臺。 邵秉仁也認為,雖然《電力監管條例》的出臺對催生行業監管新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但《電力法》理應成為電力行業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的必然要求。 上述專家說,“從前討論新《電力法》總覺得還不夠現實,但這個《條例》出來后,《電力法》就變得可以期待了。” (本報駐京記者 鄭子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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