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因涉嫌迷信 全省停播旺旺廣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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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07:31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 |||||||||
省工商局表示:全省立即停播該廣告,并進行嚴肅查處 日前,“旺旺”集團電視廣告片《唐先生篇(年節)》以及“過年了不吃旺旺,新的一年不會旺哦!”的廣告語,因涉嫌迷信違反《廣告法》之事,已在江蘇省緊急停播。昨日,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四川方面對此非常重視,省工商局將調查我省轄下的各電視臺等媒體是否播出該廣告,一旦發現將立即叫停,并依法進行嚴肅查處。但旺旺上海總部則稱該廣告
據了解,“旺旺”集團之所以在新年有如此“大不旺”,是因該集團在新年之際推出的“賀歲”電視廣告片《唐先生篇(年節)》,以及“過年了不吃旺旺,新的一年不會旺哦!”的廣告語。電視廣告片稱唐先生往年收到別人的“旺旺”禮包時,萬事順利,而最近兩年沒收到結果諸事不順。 省工商局廣告處的李偉處長表示,“旺旺”的廣告語的確涉嫌傳播迷信,危害公眾意識,與《廣告法》的第7條內容背道而馳,因此必須叫停并給予嚴厲的查處。 據江蘇媒體報道,“旺旺”集團相關負責人對此解釋稱,他們在制作該廣告時出于一種調侃的幽默,而無惡意,對消費者造成的心理壓力是其沒有預料到的。目前,該集團正在著手撤銷該廣告,并以此為警戒嚴把“廣告關”。 “觀眾意見回饋到公司后,我們公司就主動停播了這則廣告。而不是像有關報道所說的那樣工商對我們進行了調查處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工商部門就這一事件進行過調查。”昨日,旺旺上海總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旺旺集團成都分公司一值班人員昨日答復記者說,對外發布廣告的權限在上海總部,分公司沒有這一權限,對于這一涉嫌迷信廣告的相關情況,分公司對此毫不知情。記者 張鏡 見習記者 石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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