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抽查50種黃酒 近四成質量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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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3日 13:27 信息時報 | |||||||||
國家質檢總局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山東50家企業50種黃酒產品質量,不合格產品均為小型企業生產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對黃酒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山東50家企業的50種產品,合格32種,黃酒產品的抽樣合格率僅為64.0%,而不合格的產品均為小型企業生產。雖然本次抽查不包括廣東的企業,但是廣東是黃酒銷售的一個重要市場,
黃酒紅黑榜公布產品品質 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要完成抽查后,公布黃酒質量的紅黑榜。在國家質檢總局的紅榜中,有上海金楓的儂好純釀造陳年酒、浙江古越龍山的紹興加飯(中國黃酒)、浙江塔牌的加飯酒、浙江的“汾湖”嘉善花雕(五年陳酒)、東風紹興酒的“會稽山”加飯酒、嘉興釀造的“賢湖亭”優級黃酒、山東即墨老酒、上海冠生園華光釀酒藥業的和酒(三年陳)等8種產品。 被列入黑榜的有浙江長日釀酒有限公司400毫升裝的歡眾加飯酒、吳江市盛豐酒業有限公司400毫升裝的“鶴棲”特加飯酒。 三大問題困擾黃酒行業 據國家質檢總局有關人士介紹然抽查結果表明大中型企業產品質量較好,而小型企業生產的產品質量存在一些問題。本次抽查的不合格產品均為小型企業生產。 而抽查中發現了三個普遍存在的質量問題:首先是添加甜味劑。本次抽查中有13種產品添加了甜味劑,其中更有4種產品同時添加了糖精鈉和甜蜜素。 另外是標簽不規范。在本次抽查中,有6種產品的標簽上未標明質量等級,5種產品名稱不規范,這樣的產品容易誤導消費者。 第三是感官、酒精度、非糖固形物、總酸、氨基酸態氮、甜蜜素及糖精鈉等多項指標同時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2種產品的感官、酒精度、非糖固形物、總酸、氨基酸態氮、甜蜜素及糖精鈉等多項指標同時不合格。主要是部分小企業技術水平低,生產條件差,造成黃酒產品質量不高,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小貼士 選購黃酒“四招” 專家建議,選購黃酒時應該從以下五點考慮: 應在正規的大型商場或超市中購買黃酒產品。這些經銷企業對經銷的產品一般都有進貨把關,經銷的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有保證。 選購大型企業或有品牌的企業生產的產品,這些企業管理規范,生產條件和設備好,產品質量穩定。 選購時可從產品名稱、含糖量來判別產品的類型,以選擇適合自己需要的黃酒種類。 消費者在不了解購買產品企業的情況下,盡量選購產品標簽上注明執行國家標準的黃酒產品。如GB/T13662,GB17946等。因為符合這些標準的產品質量有保證。 選購黃酒時,還應注意觀察酒液應呈黃褐色或紅褐色,清亮透明,允許有少量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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